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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规定,现将苏倍琳、苏超洪、苏倍圣、苏皇富、苏倍民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点:**县**镇**村、讯和**侧、经八路西侧、三峰**侧、经七路东侧。
二、公示内容:现拟同意苏倍琳、苏超洪、苏倍圣、苏皇富、苏倍民建设住宅楼一栋。底层占地面积85.92方米,总建筑面积680.05平方米,建筑层数第1-7层,北面延伸封闭阳台1.08米,其余各面均不准出檐。
三、公示地点:1、项目地块现场;2、****政府门户网站;3、****中心一楼公示栏;
四、公示期限: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9日。
公示内容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服务中心自然**局窗口,逾期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地址:****中心自然**局窗口,邮编:537700,联系电话:0775-****610)。
附图:苏倍琳、苏超洪、苏倍圣、苏皇富、苏倍民(**县**镇**村、光窗岭**侧、东环路东侧)建房户-建设工程规划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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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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