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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国国务院2017年第682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现将“**省**县香兰镇城镇排水及污水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省**县香兰镇城镇排水及污水治理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情况::本项目占地面积为4000m2,总建筑面积930.35m2,****处理站1座,二级处理单元采用A2/O+沉淀为主工艺的处理单元,本项目采用模块化一体装置,单台装置处理能力750t/d,共两座。单台尺寸18×8.5×6.5m。装置内设有厌氧区、兼氧区、提升区、好氧区、释气区、沉淀区、除磷区等区域。污水处理能力1500m3/d;****处理站场区配套设施等工程。
联系电话:133****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