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
****社区养老服务监管,****社区养老服务成效,****社区养老服务质量,根据《**市养老服务条例》《****办公厅关****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民政局****社区养老服务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民政局采购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拟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2026****社区养老服务评估工作。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或社会组织报名。
二、项目名称
2026****社区养老服务评估项目
三、邀请单位
**市****
四、项目内容
根据《****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办法》和《****民政局****社区养老服务评估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开展2025****社区养老服务评估工作,对全区9个镇****服务中心****中心)和205****服务站综合运用现场观察、文档查阅、人员访谈、信息系统核查、满意度调查等方式,评估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设施设备条件、人员配备、管理水平、服务质量、社会信誉等方面,出具评估报告并提出服务改进建议。对10个****中心****中心)的服务情况进行日常监管,2026年每季度完成1****中心的巡查全覆盖,并及时向****反馈巡查情况。
五、项目服务周期
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六、项目报价
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20.81万元(大写贰拾万零捌仟壹佰元整),项目费用包括所有因为评估巡查工作等产生的费用开支,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经费、服务支持经费、专业支持经费、办公经费及由项目开展而产生的其他所有费用。9个镇****服务中心****中心)评估及巡查费用最高控制报价为16.2万元。205****服务站评估费用最高控制报价为4.61万元,按照实际完成评估数量确**算金额。
注:参选报价超出最高控制价的,将视为无效。为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避免恶意竞争,各申报单位报价不作为评审唯一要素。
七、参选条件
(一)承接服务单位要求
1.****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登记经营范围应包含评估服务;
2.所聘评估员(专职或兼职)应当符合评估工作所需学历、专业资格和工作年限要求;
3.承诺定期组织评估员参加市、区民政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
4.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5.评估机构在服务协议限期内,不得同时****政府****社区养老服务项目。
(二)人员要求
1.须配备专职的项目管理人员。
2.需配备一支不少于7人的评估员团队开展本项目。
3.评估员应经市、区民政部门培训后上岗,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业务评估员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且从事养老行业工作3年及以上;财务评估员应具备中级或同等财务专业技术资格,且从事财务工作3年及以上。
4.评估员聘用、培训、安排、回避等均须符合政策要求,评估机构承诺在服务期内必须保证投入的评估员数量不能减少,服务期中如有人事变动问题,必须保证能达到投标时承诺投入的人员水平标准。
5.如我市服务评估政策发生变化,应当按最新政策要求调整评估员队伍及工作安排。
(三)工作要求
1.评估机构开展****服务中心****中心)实地评估工作时,应当至少安排4名业务评估员和1名财务评估员参与,每次巡查至少安排2名业务评估员参与。评估员所评估的内容应当与其专业技术能力和工作经验相适应。
2.评估机构应根据评估组织实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情况,在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制订并提供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括评估标准、评估计划、评估流程、评估人员落实、经费支出预算等事项,经采购方同意后组织实施。在项目实施期间如采购方需调整方案的,评估机构应当配合调整。
3.评估机构应妥善保管评估工作相关台账,评估项目结束后将全部台账整理归档并移交评估组织实施单位。
4.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一是与被评估的运营机构有利害关系的;二是曾在被评估的运营机构任职,离职不满两年的;三是与被评估的运营机构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评估结果公正的。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八、报名资料
(一)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
(二)参选单位情况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概况、工作团队的人员资质证明、主要工作业绩、承接项目优势等情况资料);
(三)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投入人员及详细报价;
(四)根据报名条件所需的其他材料;
(五)参加比选承诺书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A4装订)密封(一式三份),当面递交比选联系人,如资料存在不真实或缺漏的情况,将取消参加比选资格。
九、递交参选资料时间和地址
(一)项目公告时间(含本日):2026年1月5日—2026年1月12日
(二)报名及递交资料截止时间: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12日18时止;标书代写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材料一式三份
(四)地址:**市**区花城街公益路35号********中心);
(五)比选联系人:汤先生 联系电话:020-****7236
十、评选标准
(一)评选方法
本次评选采用综合评分法,在最大限度满足项目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技术、商务和报价三部分分别进行评分。三项总分为100分,其中技术评分占40分,商务评分占30分,报价评分占30分。
(二)评分细则
(1)技术评分(40分):
|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评分 |
| 1 |
项目整体工作计划 |
具有清晰明确的评估工作目标,目标切合项目需求并能突出项目的重点,能够充分体现以评促建的工作方向。得6分-5分; 具有较清晰明确的评估工作目标,目标比较切合项目需求并较能突出项目的重点,较能体现以评促建的工作方向。得4分-3分; 评估工作目标清晰度一般,目标切合项目需求一般,部分体现以评促建的工作方向。得2分-1分; |
6 |
|
| 具有完整详细的项目工作实施计划,工作计划合理和具有可操作性,符合该项目评估监管对象和单位的整体需求。得6分-5分; 具有较完整详细的项目工作实施计划,工作计划比较合理和较有可操作性,比较符合该项目评估监管对象和单位的整体需求。得4分-3分; 项目工作实施计划完整度详细度一般,工作计划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一般,部分符合项目评估监管对象和单位的整体需求。得2分-1分; |
6 |
|||
| 评估方法非常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与创新性强。得6分-5分; 评估方法比较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与创新性较强。得4分-3分; 评估方法科学性、可操作性与创新性较为一般。得2分-1分; |
6 |
|||
| 2 |
项目经费使用计划 |
具有详细健全的项目经费使用计划和预算明细,对工作中各项可能的支出考虑全面细致。得6分-5分; 具有比较详细健全的项目经费使用计划和预算明细,对工作中各项可能的支出考虑比较细致。得4分-3分; 经费使用计划和预算明细详细度一般,对工作中各项可能的支出考虑不够全面细致。得2分-1分; |
6 |
|
| 3 |
质量保证措施 |
具有完整详细的质量保证措施,条理清晰切实可行。得6分-5分; 具有比较完整详细的质量保证措施,条理比较清晰可行。得4分-3分; 质量保证措施一般,条理清晰度一般,可行性一般。得2分-1分; |
6 |
|
| 4 |
应急方案的合理性 |
能够根据评估项目的特点提出相应的应急方案,有针对性,合理可行。得6分-5分; 较能根据评估项目的特点提出相应的应急方案,有一定的针对性,比较合理可行。得4分-3分; 根据评估项目的特点提出的应急方案一般,针对性和可行性一般。得2分-1分; |
6 |
|
| 5 |
合理化建议 |
对项目的理解与认识全面,能够就评估内容、方法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得4分; 对项目的理解与认识较全面,基本能够就评估内容、方法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得3分-2分; 对项目的理解与认识不够全面,就评估内容、方法等提出建议一般。得1分; |
4 |
|
| 合 计 |
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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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务评分(30分):
|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评分 |
| 1 |
同类项目业绩 |
近3年(2023年1月1日)以来,具有同类项目业绩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8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
8 |
|
| 2 |
客户评价情况 |
投标人承接相关项目,得到客户“满意”或“非常满意”或相当于类似评价的,每个评分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 |
4 |
|
| 3 |
行业经验 |
参与制定养老服务行业政策、标准、规范等。每个的1分,最高得4分。(需提供参与佐证材料) |
4 |
|
| 3 |
投入本项目的评估团队的配置 |
配备与本项目内容相关的评估员(专职或兼职)数量,配备7名评估员得5分(其中业务评估员5名,财务评估员2名),在此基础上每增配1名评估员加0.5分,最高得7分。(需提供合同、相关的工作经验证明、对应的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等文件资料) |
7 |
|
| 4 |
项目主要负责人情况 |
项目主要负责人具有丰富的评估工作经验,评估工作经验5年或以上(含5年)的得5分;4年或以上(含4年)的得4分;3年或以上(含3年)的得3分;2年或以上(含2年)的得2分;2年以下得1分。(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材料) |
5 |
|
| 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得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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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 计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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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价评分(30分):
|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 1 |
价格(30分) |
价格分计算方法: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参选价格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参选人的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比选报价)×30 |
| 合 计 |
30 |
|
十一、中选规则
(一)比选单位原则上须3家或以上,低于3家须经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同意。
(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不少于3家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为正式比选申请人。
(三)对于未中选机构的参选人,****不承担解释说明的义务。
十二、其他
附件1: 参加比选承诺书
附件2: 用户需求书
****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