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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 发文机关: | ****环境局**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6-01-05 |
项目名称:****年产8万吨漂染盐、7万吨融雪剂、5万吨水泥助磨剂(利用20万吨副产盐)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市贺村镇**路7号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是一家从事漂染盐、融雪剂、水泥助磨剂生产制造的企业,企业现拟投资1200万元,租用**冒****公司位于**市贺村镇**路7号的****加工场所,拟利用副产盐无水硫酸钠、氯化钠工业盐等作为原料,并购置搅拌机、破碎机等设备实施漂染盐、融雪剂、水泥助磨剂生产项目。项目完成后,预计全厂可达到年产8万吨漂染盐、7万吨融雪剂、5万吨水泥助磨剂的生产规模,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粉尘通过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烘干废气收集后经干式过滤+旋风+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DA002)外排; 燃烧废气引至15m高排气筒外排(DA003)。 废水: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噪声:采取隔声减振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固废:一般固废综合利用,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
联系电话:0570-****913
通讯地址:****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