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区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9963,0512-****8422。
邮箱:****@1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中学**工程项目 | **市**镇娄苑路169号 | **** | ******公司 | 项目总投资15500万元,建设地点位于**市**镇娄苑路169号。项目总用地面积约71411.4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3440.51平方米,**男生宿舍、女生宿舍、食堂、体育馆、地下设备间及实验楼等,**建筑面积约17429.33平方米,对原有建筑物进行修缮,改造为教学楼、办公用房,改造建筑面积约16011.1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室外工程、智能化等,并进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规划设置12轨36班(预留4轨12班)。 | 1.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食堂废水、经中和池处理后的实验废水,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垃圾房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一并接管至******公司****处理厂,****处理厂接管标准。 2.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与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2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型规模”标准,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氯化氢、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相应标准,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校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
| 2 | **锐****公司塑料制品加工 | **市**镇莫家路181号2号房 | **锐****公司 | ******公司 |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建设地点位于**市**镇莫家路181号2号房,年加工塑料制品(例如:用于汽车塑料内饰件、小家电塑料件等)50万件。 | 1.生活污水接管至******公司****处理厂,****处理厂接管标准。冷却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 2.注塑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甲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厂界无组织丙烯腈、苯系物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氨、臭气浓度、厂界无组织苯乙烯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表2中相应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
| 3 | **禾****公司塑料制品加工项目 | **市**镇**路699号19号房 | **禾****公司 | ******公司 |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建设地点位于**市**镇**路699号19号房,年加工塑料制品(例如:用于汽车塑料内饰件、生活电器塑料件等)10万件。 | 1.生活污水接管至******公司****处理厂,****处理厂接管标准。冷却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 2.注塑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甲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厂界无组织丙烯腈、苯系物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臭气浓度、厂界无组织苯乙烯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表2中相应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
| 4 | ******公司接插件、连接器生产项目 | **市**镇北门路3131号3号房、5号房 | ******公司 | **奥****公司 |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建设地点位于**市**镇北门路3131号3号房、5号房,年产接插件、连接器900万件。 | 1.生活污水接管至******公司****处理厂,****处理厂接管标准。冷却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 2.注塑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表9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
| 5 | ****公司电梯及自动化扶梯生产线技改项目 | **市**镇古**路88号 | ****公司 | **绿****公司 | 项目总投资2800万元,建设地点位于**市**镇古**路88号,对电梯及自动化扶梯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提升,项目建成后产品产能不变。 | 1.本项目不新增生活、生产污水排放。 2.轿厢打胶组装废气经移动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表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
| 6 | 同致电子****公司自动泊车传感器生产 | **市**镇晨丰路8号 | 同致电子****公司 | ******公司 | 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建设地点位于**市**镇晨丰路8号,新增年产自动泊车传感器1811万颗。 | 1.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 2.点胶、烘干、焊接及打标废气依托现有高效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及表3相应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