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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省**付家山井田煤炭勘探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省**付家山井田煤炭勘探项目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省**湘乐镇、春荣镇。
建设规模:项目勘探区为**省付家山井田。勘探区面积约为89km2。
本项目建设性质、建设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均与环评阶段保持一致,环境保护措施全面落实且未出现降级情形,无《关于****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文及相关法规界定的重大变动情形,未导致区域环境影响显著加重或生态保护要求难以满足。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反映。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177****5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