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县**交通出行结构,满足公众出行需求,提升交通出行的便捷性与环保性,有效解决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住建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建城〔2012〕133****运输部等10部门《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7〕109号)及**市《关于规范**市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实施意见》(河交联〔2019〕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策文件要求,现将**县**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运营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放范围
**县县城建成区
二、投放点位及数量
结合市场需求、停放设施、道路**等因素,首次拟规划建设投放站点200个,首批投放车辆3000辆(均为电动自行车)。后续结合具体情况进行优化或增减。
三、准入运营周期
运营期限为3年,一年一签,在运营期间,如遇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调整,以具体调整为准。
四、申请条件
符合报名条件的企业都可以在公平竞争环境下,平等享有争取准入的权利与机会。申请在我县**投放共享自行车运营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运营企业应当取得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相关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市场主体,未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全责任事故;
2.配备与车辆投放规模相匹配的专职管理和运维人员,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以及信息管理能力;
3.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有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包括运营服务质量管理、从业人员管理、车辆维修保养、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安全、应急管理、投诉和纠纷处理等内容;
4.有详细的车辆投放方案,包括车辆投放计划、投放区域、车辆调度管理措施等;
5.有完善的运营企业信息平台,具备对车辆和运维人员实时监控、定位、统计、精确查找等功能;
6.运营企业投放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技术、安全等标准要求:必须严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最新技术和安全标准,配备符合技术规范的安全头盔。须有车辆卫星定位和智能通讯控制模块的智能锁,安装有精准定位的芯片设备,具备实时定位和精确查找功能。车身整洁干净,禁止张贴未经审批的商业广告。具备防止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注册使用的管理功能。
五、申请程序
(一)申请投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运营企业,需在公告发布5个工作日内,向****提出书面报名申请(申请表详见附件)并提供相关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核对工作证明原件;
3.企业信用证明书面材料(加盖公章);
4.投入车辆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车身外观设计图及车辆实体照片;
6.为承租人购买的人身意外险等保险凭证复印件;
7.运营模式方案(含收费标准、押金金额等),用户协议(含安全骑行规范停放守则、文明用车奖惩及承租人个人信用评价体系等),服务管理、安全管理、投诉和纠纷处理制度,用户资金管理制度,信息安全及用户隐私保护制度,车辆报废回收制度等;
8.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对运营企业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于2026年1月19日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三)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执法局组织协助运营企业做好运营前期准备工作等。
(****执法局与运营企业签订“企业入驻承诺书”和运营服务协议。
(五)对相关材料进行备案。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凡有意向且符合上述条件的运营企业,可在本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报名(2026年1月5日—2026年1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公平参与市场化运营,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提供申请程序中所列的相关材料,所有材料(复印件)要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运营企业公章和法人印章。
(三)现场报名地址:****三楼市容环卫管理****中学操场侧)
联系人:蓝作雄
联系电话:0762-****678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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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