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县罗阳溪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 | **省**市罗阳镇罗阳溪流域所涉及的溪坪村、白溪村、东内村等 | **** | **省**县罗阳溪流域水生态修****人民政府所在地罗阳镇,实施罗阳溪、南门溪、交溪铺、学前溪、赤沙溪等5条河流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主体工程包括生境改造工程、缓冲带建设工程、水生态修复工程、末端截污工程和生态系统调控工程,涉及河道长度14.22千米,水域面积17.42万平方米,其中南门溪、部分罗阳溪、学前溪及赤沙溪涉及底泥清淤。稳定提升罗阳溪、南门溪等河流水质,保障文祥湖、下游寿泰溪(浙闽界河)及柘泰大桥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增加区域生物多样性,改善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项目的实施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社会效益。 | 2025年6月27****政府网刊登了“关于受理《**县罗阳溪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公告”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并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具体污染防治措施见环评报告。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7月2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7-****9676;传真:0577-****9676
通讯地址:**县罗阳镇**大道117****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境局**分局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