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华能**“未来之光”光伏共富产业项目 | **省**市**县罗阳镇、西旸镇、三魁镇、东溪乡 | **** | 为响应国家政策号召,充分开发利用项目地丰富太阳能**,建设绿色环保的新能源,****拟投资56048.60万元在**省**市**县罗阳镇、西旸镇、东溪乡、三魁镇建设华能**“未来之光”光伏共富产业项目。工程总装机容量为150.7412MWp,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光伏组件采用单晶硅组件,150.7412MWp光伏方阵由42个光伏子方阵组成,配套建设220kV升压站。2022年6月29日该项目****改革局备案,备案代码为2201-330329-04-01-823391。2024年3月委托****编制《华能**“未来之光”光伏共富产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4月8****环境局《关于华能**“未来之光”光伏共富产业项目环评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文号为温环泰建〔2024〕10号。由于最终设计与备案不符,备案经历13次变更,最终月2025年11月26日确认最终变更备案。由原来设计43个地块47个光伏方阵变更为49个地块42个光伏方阵。用地面积由****816m2变更为****304.4m2,罗阳镇地块由2块变更为1块、西旸镇地块由7块变更为14块、三魁镇地块由4块变更为9块、东溪乡地块由30块变更为25块、升压站位置不变,但用地面积由9191m2变更为8351m2。由于项目工程内容、建设规模及用地都有变更现有环境影响报告表于实际内容不符,****公司委托******研究院有限公司重新编制《华能**“未来之光”光伏共富产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2025年12月10****政府网刊登了关于受理《华能**“未来之光”光伏共富产业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公告。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并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具体污染防治措施见环评报告。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2月15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7-****9676;传真:0577-****9676
通讯地址:**县罗阳镇**大道117****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境局**分局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