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审批服务 ; 公告 |
| 发文机关: | ****环境局****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6年01月04日 |
| 标 题: | 关于对****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意见 |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6年01月05日 |
关于对****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项目名称:****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建设项目。建设地点:**省**市**市舍力镇镇区南侧。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吉****公司。项目概况:本项目**人工湿地及泄水区,总占地面积91120.73㎡,整体处理能力为1000m3/d,其中建设表流湿地20846.64㎡,有效水深0.5m,分两期建设,两期工程并联运行;建设泄水区面积70274.09㎡,有效水深2.0m,总有效容积140548.2m3,分两期建设。表流湿地及泄水区内种植芦苇、香蒲、菖蒲等植物。项目****处理厂排水管线直接通入本项目湿地,总进水口设置在二期工程北端,经人工湿地处理后的出水流入泄水区内贮存,定期抽出最终用于浇灌草场,出水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Ⅴ类水质标准。本项目符合所在环境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符合《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05-2010)、《人工湿地水质净化技术指南》的建设要求,项目建成****处理厂出水进一步处理后用于浇灌附近草场,有利于该厂出水的暂存及自然消纳,有效循环利用水**,降低对地表水及地下水的污染风险,有利于降低舍力镇负面舆情,提高当地居民生活环境及镇区形象。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0436-****890****办公室)。传真:0436-****872。通讯地址:**市**路恒源B座12号楼。邮编:131300。
****环境局****分局
2026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