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大安市舍力镇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意见

审批
吉林-白城-大安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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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分 类: 审批服务 ; 公告
发文机关: ****环境局****分局 成文日期: 2026年01月04日
标 题: 关于对****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意见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1月05日

关于对****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项目名称:****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建设项目。建设地点:**省**市**市舍力镇镇区南侧。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吉****公司。项目概况:本项目**人工湿地及泄水区,总占地面积91120.73㎡,整体处理能力为1000m3/d,其中建设表流湿地20846.64㎡,有效水深0.5m,分两期建设,两期工程并联运行;建设泄水区面积70274.09㎡,有效水深2.0m,总有效容积140548.2m3,分两期建设。表流湿地及泄水区内种植芦苇、香蒲、菖蒲等植物。项目****处理厂排水管线直接通入本项目湿地,总进水口设置在二期工程北端,经人工湿地处理后的出水流入泄水区内贮存,定期抽出最终用于浇灌草场,出水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Ⅴ类水质标准。本项目符合所在环境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符合《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05-2010)、《人工湿地水质净化技术指南》的建设要求,项目建成****处理厂出水进一步处理后用于浇灌附近草场,有利于该厂出水的暂存及自然消纳,有效循环利用水**,降低对地表水及地下水的污染风险,有利于降低舍力镇负面舆情,提高当地居民生活环境及镇区形象。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0436-****890****办公室)。传真:0436-****872。通讯地址:**市**路恒源B座12号楼。邮编:131300。

****环境局****分局

2026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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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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