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决策部署,有效消化我县存量商品房,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存量商品房房源。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目的
通过收购方式,将符合条件且已建成未出售的存量商品房转化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拓宽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渠道。
二、征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元月8日。
三、房源要求
申请纳入收购范围的存量商品房项目,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状态:已建成并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工程质量合格,符合安全标准。
2.权属清晰:房源无权属纠纷、无司法查封、无抵押等权利限制情形,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意出售且能够及时配合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
3.户型面积: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该户型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总收购房源的80%。单套住房最大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
4.区位配套:优先选择位于交通便利、商业、医疗、教育等基础配套设施相对完善的区域。
5.集中配置:为便于后续集中管理、运营与服务,优先收购相对集中成栋、成单元或成片的房源。
四、征集对象
**县**范围内,有意向出售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五、征集方式
请有意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准备以下材料,向****提交申请:
1.房源信息申报表(包括项目名称、地址、楼栋号、房号、户型、面积、当前状态等);
2.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
3.房屋所有权属证明或相关文件;
4.无权利限制情况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六、后续流程
1.初步审核:****建设局**收购实施主体对申报房源进行初步调查和核实。
2.联合审查:****建设局将组织自然**和规划、财政等相关部门对通过初审的房源进行联合审查。
3.纳入备选库:通过联合审查的房源,将纳入我县保障性租赁住房收购备选房源库。
4.收购实施:收购实施主体将根据保障需求、资**排及备选房源情况,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规开展价格评估、谈判、报审及收购等工作。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心
地址:**县晋熙镇法华路233号
联系电话:0556-****007
联系人:陈股长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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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