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省****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财购[2015]560号)的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
二、采购人地址:**省**市泰丰大街168号
三、采购人联系电话:0554-****804
四、采购项目名称:****升级更新多媒体教室无线话筒等设备
五、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天工、明理、明德等****中心多媒体教室使用的数字红外扩声系统的制造商为****。为了满足教学使用需求,需要对数字红外扩声系统中的无线话筒、无线话筒充电座进行更新升级,同时增加激光翻页笔。
六、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36.691万元
七、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新购设备必须与当前在用的数字红外扩声系统品牌、型号保持一致,或使用能够与其无缝兼容的同品牌、同系列的升级型号:1.由于各个品牌的红外无线设备均使用了各自的私有通信协议,因此不同品牌的产品在频段编码、调制方式及加密机制方面不能互认,无法实现跨品牌设备的信号互通。2.不同品牌、型号的无线扩声系统在技术标准和产品功能方面也存在较大差异,若更换其他品牌的同类型设备,将会出现无线话筒、激光翻页笔与现有数字功放无法匹配、产品功能无法正常使用、充电座无法为无线话筒和激光笔充电等问题。
基于上述原因,****作为本项目的唯一供应商,具有不可替代性。此次采购的预算为356700元,低于多媒体教室扩声系统总价****100元的百分之十,满足《中华人民**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要求。
八、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九、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市**区光谱西路69号TCL****中心130房
十、公示期限:2026年1月5日至12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554-****804)反映。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采购中心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