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生态环境局桦甸市分局关于桦甸市跃胜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吉林-吉林-桦甸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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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关于****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 2026-01-05 10:08
****环境局****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月5日我局拟对****扩建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5日-2026年1月6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市**大街66****中心

邮政编码:132400

联系电话:0432-****2027(政务大厅环保窗口)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扩建项目

**市**北路416号,****厂区内

****

******公司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扩建项目,总占地面积56822.4m2,不新增占地,在原厂区**一座面积3500m2回用件贮存库、动力蓄电池暂存间80㎡、一座容积500 m3初期雨水收集池及一座一座容积500 m3污水收集池,新增拆解废机动车2.08万辆/年,扩建后全厂拆解废机动车26800辆/年。

建设投资: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4万元,占总投资的39%。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单位应依法依规组织施工,认真落实环保措施,把环境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四周设置高于施工材料堆场高度的硬质围挡;建筑材料堆存采取覆盖防尘布、防尘网,严禁材料露天堆放;建筑垃圾及时运至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指定地点;运输车辆采取密封或篷布覆盖措施并配置防洒落装置;土方挖掘、土地平整采取洒水降尘;采用尾气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并适当控制车速。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堆肥。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要求;施工场界设置2.5m高围挡;严禁夜间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严控高噪声设备作业时间,避免多种机械设备过于集中同时施工,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与保养;运输车辆入场禁止鸣笛。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土石方用于厂区地面平整、建筑垃圾运至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回收部门;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二)严格落实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①有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预处理工序废油液、废制冷剂回收产生的废气依托现有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吸附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切割、打包压块工序废气依托现有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危废间废油液贮存废气依托现有负压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5)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拆解车间新能源车废油液挥发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4)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破损发动机贮存废气依托现有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TA006)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确保废气中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非正常工况下,危废铅蓄电池贮存产生的废气负压收集装置收集后,经防酸滤铅网+酸雾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确保废气中硫酸雾和铅尘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②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封闭厂房,加强通风。确保厂界污染物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限值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排放限值要求。

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1座50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用于收集初期雨水,初期雨水排入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同地面冲洗废水一并经“隔油沉淀池+油水分离器”进行预处理后,暂存于污水收集池(500m3)内,定期委托****派遣专用车辆至厂区将废水运至**万****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高噪声设备均在封闭车间内;振动较大的设备底部加装减振垫,并加强设备维修保养。确保厂界噪声昼间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限值要求,夜间不生产;敏感点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处理措施:不可利用材料委托有资格单位清运处理,除尘灰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由厂家直接回收处理;该项目设置8个危废暂存间(面积15m2/个),废油液单独收集在密闭容器内;废铅蓄电池单独收集在防腐蚀密闭容器;废制冷剂、废有机溶剂(废防冻液、玻璃水等)、废电路板(含电容器)、废尾气净化装置、废液化气罐、含汞废物、**废物、废活性炭、含油抹布和手套、废吸油木屑、废防酸滤铅网等分类收集在密闭容器内,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含油浮渣和污泥单独收集在密闭容器中,不在厂内贮存,清理后直接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动力蓄电池暂存间

地下水和土壤防治措施: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报废机动车贮存区、预处理区、拆解车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动力蓄电池暂存间、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及污水收集池为重点防渗区,采用200mmC30防渗混凝土+2mmHDPE膜,防渗性能不低于6.0m厚的黏土层(渗透系数≤1.0×10-7cm/s);回用件贮存库1#和2#以及一般固废暂存间等为一般防渗区,采用2层“5mm厚的防渗漏丙纶”,防渗性能不低于1.5m厚的黏土层(渗透系数≤1.0×10-7cm/s);办公区和厂区道路进行地面硬化简单防渗。依托现有的地下水污染监控井、土壤长期监控系统,并建立完善的监测制度,确保区域地下水、土壤污染物达标。

风险防范措施:①严格按照《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348-2022)进行生产建设;②设立三级应急防控体系:一级防控将污染物控制在汽车拆解区、危废暂存间等区域;二级防控、三级防控将污染物控制在排水系统事故水池以及终端厂界内,确保生产非正常状态下不发生污染事件。③危废暂存间液体危废暂存区设置导流沟、泄漏液收集池(3m3);拆解车间预处理区设置导流沟、废液收集池(24m3),并依托现有1座事故应急池(容积120m3);动力蓄电池暂存间设置明显标识,地面铺设2mm环氧地坪,并做好防酸、防腐、防渗等硬化措施。④修订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设立突发****小组,配备风险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三)规范固体废物管理:一般固废贮存场地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标准要求,一般固废日常管理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公告2021年第82号)的要求。危废贮存点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和危险废物标签标志符合《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要求,危险废物日常管理符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要求,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第十条要求履行移出人义务。

(四)严格落实环评文件中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废气、废水、噪声、土壤、地下水进行监测,发现超标现象,须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废气、废水、噪声、土壤、地下水达标排放。

(五)根据《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五条、《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1号)要求,及时修订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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