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2026年1月5日我局对**市****公司年产5000吨玻璃微珠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月5日-2026年1月13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53-****856
通讯地址:****环境局**分局
邮 编:045000
文件名称:**市****公司年产5000吨玻璃微珠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批复
文 号:阳环矿函〔2026〕1号
发文时间: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