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关于2025年9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山东-烟台-莱阳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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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成文日期: 2025-09-09
发布机构: ****环境局**分局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环境局**分局关于2025年9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9月09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09日-2025年9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235

传 真:0535-****196

通讯地址:**市五**路93号

邮 编:2652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风顺雨鞋生产加工项目

****办事处青埠屯村

****

******公司

本项目位于****办事处青埠屯村,租赁烟****公司的闲置厂房,总用地面积10000m2。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现有厂房进行改造,新上注塑机、发泡成型机等生产设备,配套建设环保治理设施。产品主要原材料为PVC树脂粉等。项目达产后年产PVC雨鞋4万双、EVA雨鞋1万双。

(1)废气:PVC雨鞋投料、搅拌、注塑、印刷等工序在密闭车间内进行,废气分别经集气装置(各个工序单独设置集气控制阀门,并设置软帘)收集后,PVC雨鞋粉尘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PVC雨鞋有机废气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EVA 雨鞋发泡成型工序在密闭车间内进行,设置废气收集系统,废气经集气装置(各个工序单独设置集气控制阀门,并设置软帘)收集后,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发泡、注塑等工序产生的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 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1中Ⅱ时段非重点行业和表2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有组织排放氯乙烯参照《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 2801.6-2018)表2标准,无组织排放氯乙烯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 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2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印刷工序产生的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2标准和表3标准要求;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厂区内 VOCs 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 A 标准。(2)废水:按雨污分流制,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降解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光大****公司处理。废水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光大****公司污水处理接入标准等要求。(3)噪声: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养护,采取合理布局各功能区,减震、隔声、消音和门窗密闭等综合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4)固废:落实本项目的各类固废分类处置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不合格品、边角料等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油墨包装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油抹布等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有关规定。

0535-****235

1

食品加工项目

****工业园内****公司现有厂房

莱****公司

******公司

莱****公司拟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租赁****公司现有厂房进行建设,购置漂烫锅、蒸煮锅、油炸机等生产设备,新上1台4t/h生物质专用锅炉主用和1台2t/h燃气锅炉备用(两台锅炉不同时运行)并配套建设相应的环保工程、**速冻果蔬生产线1条、VF产品生产线1条、蜜饯分装生产线1条、罐头生产线1条。项目建成达产后,形成年产速冻果蔬7000吨,VF果蔬脆片1000吨、VF低温水产肉类50吨、果酱500吨、蜜饯200吨、罐头200吨的生产能力。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锅炉燃烧废气、真空油炸废气、食堂油烟、****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①生物质专用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SNCR+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3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备用2t/h燃气锅炉配套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依托35m高排气筒排放。②车间真空油炸废气经配套冷凝器冷凝后,尾气由管道输送至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③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高于建筑屋顶1.5m的排气筒(DA003)排放。④生产车间加强管理,及时清扫,定期喷洒除臭剂,减少恶臭污染影响;污水处理站密闭设置,及时清理清运污泥,定期喷洒除臭剂,减少恶臭污染影响。项目运营期生物质专用锅炉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SNCR脱硝系统逃逸氨的有组织排放参考执行《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 2301-2017)中“SNCR脱硝”逃逸氨浓度要求。项目食堂共设2个基准灶头,油烟废气执行**省《饮食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中对应的“小型”类别要求;项目油炸工序产生的油烟废气参考执行**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 597—2006)中对应的“大型”规模油烟排放标准要求。无组织恶臭污染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污水处理站使用的中和剂稀盐酸在储存、使用过程中挥发的少量无组织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2)废水: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建设排水系统,对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做好防渗层建设,防止地下水的污染。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冷冻果蔬生产废水、罐头生产废水、VF真空冷凝废水、地面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生活废水等。项目厂区配套建设1套处理能力为600t/d****处理站,处理工艺“集水+气浮机+厌氧+好氧+沉淀”,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处理站处理与清净废水一起由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市****公司深度处理。废水排放浓度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市****公司进水指标要求;废水中的全盐量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溶解性总固体B级标准(2000mg/L)。(3)噪声: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养护,采取合理布局各功能区,减震、隔声、消音和门窗密闭等综合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4)固废:落实本项目的各类固废分类处置措施。生活垃圾经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下脚料、不合格品、杂质、废包装材料、锅炉炉渣、除尘器收尘、废油脂、废糖浆、污泥等为一般固废,暂存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纯水制备设备产生的废反渗透膜、布袋除尘器产生的废布袋为一般固废,由设备维护厂家更换回收。片碱废包装袋、稀盐酸废包装桶、废机油及废机油桶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

0535-****235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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