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关于2025年5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山东-烟台-莱阳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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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成文日期: 2025-05-19
发布机构: ****环境局**分局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环境局**分局关于2025年5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5月19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19日-2025年5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235

传 真:0535-****196

通讯地址:**市五**路93号

邮 编:2652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PET塑料瓶生产项目

****办事处小莱**109号0008-101(4#车间),租赁现有厂房

烟****公司

******公司

烟****公司PET塑料瓶生产项目位于****办事处小莱**109号0008-101(4#车间),租赁闲置车间进行改造,占地面积约2821.03m2,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购置吹瓶机、烤箱等生产设备,利用PET塑料瓶坯进行塑料瓶的生产,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PET塑料瓶600万个/a。项目劳动定员为20人,工作班制为白班制,每班工作8h,年运行300d。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为加热废气、吹瓶废气。项目在吹瓶机、电烤箱上方设置集气罩并加装软帘收集有机废气和臭气浓度,废气负压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生产车间密闭设置,少量未被收集的有机废气、臭气浓度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项目有组织VOC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7/ 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Ⅱ时段VOCs排放限值,有组织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中排放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的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7/ 2801.6—2018)表3中VOCs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的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制浓度要求。无组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标准中“新扩改建”排放标准。

(2)废水:按雨污分流制,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降解,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不外排。

(3)噪声: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养护,采取合理布局各功能区,减震、隔声、消音和门窗密闭等综合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落实本项目的各类固废分类处置措施。生活垃圾经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不合格品为一般固废,暂存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废活性炭、废机油及废机油桶为危险废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

0535-****235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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