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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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市**区梅街镇老屋组建设用地红线外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转让公告(国资监测编号****)
报名开始时间:2026-01-05
报名截止时间:2026-01-16 标书代写
公告截止时间:2026-01-16 标书代写
| 项目名称 |
**市**区梅街镇老屋组建设用地红线外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转让 |
标的编号 |
N0122QT250171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年1月5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年1月16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周期内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数量不少于1个且该**周期结束,本项目公告期结束),最多**(2)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存放地 |
位于**市**区梅街镇桃坡村老屋组,中心地理坐标(2000国家坐标系):东经117°33′44.35″,北纬30°30′28.18″。 |
| 标的现状 |
1、本次转让的**市**区梅街镇老屋组建设用地红线外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系****罚没的建设用地红线外非法开采矿产品,总量约0.11万立方米(合2,800.00吨),转让标的已整体堆放至指定区域,具体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岩性、含土量等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2、关于转让标的评估情况详见《**市**区梅街镇老屋组建设用地红线外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价值评估报告》(兴地矿评报字[2025]第114号)。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人民币30,900.00元(不含税价) |
|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11月30日 |
| 评估机构 |
**兴地矿****公司 |
| 转让底价 |
人民币30,900.00元(不含税价)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02MB1B0461XL 机构地址:**市**区秋浦西路18号 负责人:桂军 机构类型:机关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我方所提交的本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选择以网络动态报价方式实施资产转让,我方已了解并认可《****交易所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网络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等内容和规定,网络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对竞买本次转让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如有),我方承诺已履行了通知及征询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 8、转让标的成交后,我方承诺****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文件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管理委员会 |
| 特别 告知 |
1、特别提示 意向受让方如需踏勘转让标的,****交易所****公司提交现场踏勘申请,****交易所****公司与转让方联系后,通知现场踏勘时间。 2、交易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 受让方应于网络动态报价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 3、交易签约 受让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依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将标的全部转让价款交****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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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一次性付清标的全部转让价款。 2、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受让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受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自动转为受让方支付《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3、标的全部转让价款支****交易所指定账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标的交割 |
1、受让方自****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政府(即池****人民政府)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即签署交接确认书),转让标的具体运输协调工作****政府负责落实,交接确认书经转让方、****政府签字盖章后,受让方方可进入转让标的所在区域,严格****政府的要求进行装载、清运工作;自办理完毕交接手续之日起,转让标的的所有风险、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如出现转让标的丢失、减少等情况与转让方无关。 2、受让方须在办理完毕转让标的交接手续(即签署交接确认书)之日起15日内,严格按照转让方、属地政府要求完成转让标的装载、清运等相关工作。 3、受让方****政府指定的路线将转让标的装载、清运出转让标的所在区域,转让标的所在区域以外的运输路线由受让方自行合法合理安排,所有装载、清运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装载、清运过程中须遵守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受让方所有工作人员在进场前均须购买相关安全责任保险。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受让;所提交的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实地踏勘现场,并对转让标的所在区域、转让标的实际情况、周边环境、周边运输道路状况、期限等进行了详细了解和调研,已完全知悉,均放弃提出任何异议,对其存在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竞得转让标的后产生的所有风险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3、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同意自****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政府(即池****人民政府)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即签署交接确认书),转让标的具体运输协调工作****政府负责落实,交接确认书经转让方、****政府签字盖章后,受让方方可进入转让标的所在区域,严格****政府的要求进行装载、清运工作;自办理完毕交接手续之日起,转让标的的所有风险、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如出现转让标的丢失、减少等情况与转让方无关。 4、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具备对转让标的进行加工、销售等相关能力及经验,且受让方须自行办理转让标的装载、清运所需的各项审批手续,如因受让方对转让标的加工、销售、运输及处置能力等原因导致转让标的装载、清运不及时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和安全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5、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并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国家、行业标准,****政府指定堆放区域范围对转让标的进行装载、清运,自行准备相关设备,配备专业人员(特****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不得分包、转包;装载、清运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所产生的一切安全、环保、超载、超限、经济、法律责任及风险由受让方自行负责,与转让方无关。 6、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用于装载、清运转让标的的运输车辆须提前报交通部门进行备案,杜绝使用违规车辆,受让方运输转让标的须严格遵守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得在规定的时间之外进行运输作业。 7、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须在办理完毕转让标的交接手续(即签署交接确认书)之日起15日内,受让方须严格按照转让方、属地政府要求完成转让标的装载、清运等相关工作,否则,转让方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追究受让方的违约责任,并有权提前终止受让方继续装载、清运转让标的,剩余未装载、清运完的转让标的由转让方自行处置,收益归转让方所有,且不退还受让方已支付的转让标的转让价款。如因转让方、属地政府原因或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因素导致延误的,则经转受双方书面确认并作相应顺延。 8、意向受让方承诺:转让标的清运出转让标的所在区域前,受让方须根据每辆运输车辆的核定装载量自行判断该车辆实际装载量,如发现存在超载超限行为,则受让方须无条件卸载超出核定载重之外的转让标的,直到符合国家及地方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核定载重时,方可清运出标的所在区域,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和安全风险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追究受让方的违约责任,并有权提前终止受让方继续装载、清运转让标的,剩余未装载、清运完的转让标的由转让方自行处置,收益归转让方所有,且不退还受让方已支付的转让标的转让价款。 9、意向受让方承诺:如受让方在转让标的的装载、清运过程中发生安全、环保责任事故,或转让方认为其行为给转让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转让方有权提前终止《产权交易合同》并追究受让方的相关违约责任,终止受让方继续装载、清运转让标的,剩余未装载、清运完的转让标的由转让方自行处置,收益归转让方所有,转让价款不予退还,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受让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应自行处理好与周边企业及沿途村镇居民的关系,在清运过程中如与周边企业及沿途村镇居民产生矛盾,由受让方自行妥善解决,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或造成相关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如对周边道路、公共基础设施等造成损坏的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否则,转让方有权追究受让方相关责任,且不退还受让方已支付的转让标的转让价款。 11、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应自觉****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如遇行业主管部门、环保督查等日常检查,应予以积极配合。 12、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按照转让方、属地政府要求完成转让标的装载、清运等相关工作后5日内,须自行撤走相关设施、设备,否则,视同受让方自动放弃相关设施、设备的所有权,转让方有权自行处置,受让方不得要求进行补偿。 13、意向受让方承诺:本次转让标的具体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岩性、含土量等均以实际为准,如与《**市**区梅街镇老屋组建设用地红线外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价值评估报告》(兴地矿评报字[2025]第114号)或本公告表述存在差异,不调整成交价款。 14、意向受让方承诺:本次转让标的转让价款为不含税价,转让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15、意向受让方承诺:同意按不低于转让标的的转让底价受让本标的。 16、意向受让方承诺:对拟定的《产权交易合同》(样本)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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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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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16日(如公告期**,按**公告期作相应顺延),每工作日8:00-12:00,14:30-16:30。 |
| 报名手续 |
1、本标的采取线上报名,按e交易系统提示要求自行办理(具体操作步骤详见《线上报名操作演示》(www.****.com),如有疑问请致电(周经理 0566-****567,方经理153****9362)咨询。 2、受让****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受让申请书,须签字盖章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受让方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材料应加盖受让方公章。 ②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应由受让方签字。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授权代理人办理竞买事宜的)。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00元。 2、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 本标的的交易保证金通过钱包支付; 请意向受让方通过e****银行****银行账户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账号须为该名称对应账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3、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应于报名截止日的16:30前(如公告期**,报名截止日按**公告期作相应顺延),按系统提示完成保证金缴纳,且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 特别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周经理(0566-****567) |
| 技术支持 |
姚经理(0553-****532) |
| 咨询时间 |
每工作日8:00-12:00,14:30-16:30 |
| 单位地址 |
****交易所****公司(**市池阳路2号(原人社局办公楼))。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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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 声明 |
**市**区梅街镇老屋组建设用地红线外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转让项目的相关公告信****交易所网站(www.****.com)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 2026年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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