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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及相关工作要求,现将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项目予以公示,如有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反馈(地址:**县工业南路16****中心3楼A316;联系电话:028-****5683)。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佐证材料。公示期为31日,公示期间若未收到投诉举报,期满后将按规定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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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