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受理北****公司调整位于廉州镇**街61号的“还珠名苑一期”项目平面规划布局的申请,并依法进行了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有关规定,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对该调整方案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鉴于该申请事项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现将规划方案调整情况进行公示如下:
一、总平面规划图
“还珠名苑一期”项目地块的规划控制指标为:建筑密度≤28%,容积率≤3.5,绿地率≥30%,停车位(车位/100㎡建筑面积)≥0.6。我局于2025年3月20日审批同意项目的总平面规划方案,方案总建筑面积和总计容建筑面积均为5748.46平方米,建筑密度28%,容积率1.54,绿地率41.71%,机动车停车位58个,非机动车位12个。
建设单位为项目美观实用,申请调整建筑布局,将原规划在2#、3#和5#楼的室内机动车位调整到室外,因此室外机动车位由原规划的12个增加到17个。由于项目实际建设的建筑面积和计容建筑面积只有4935.15平方米,因此各项指标均降低,实际规划指标修改为:建筑密度27.74%,容积率1.32,绿地率41.58%,机动车停车位29个,非机动车位12个。
二、建筑设计方案
将1#楼的楼由原设计的三跑更改为两跑楼梯,各功能
房间适当调整;取消2#、3#和5#楼的室内机动车位,平面布局重新调整,具体详见“还珠名苑一期项目1#、2#、3#、5#楼平面调整前后对比图”。调整后建筑风格与色彩与原方案保持不变。
本公示同时刊载于****门户网站及项目现场,公示有效期7个工作日(2025年12月31 日至2026年1月 9日)。办公地址:**县金**路160号(规划股),联系电话:****059
办公地址:**县金**路160号(规划股),联系电话:****059
特此公示。
附件:1.“还珠名苑一期”项目原审批总平面图
2.“还珠名苑一期”项目调整后总平面图
3. 还珠名苑一期设计图变更对比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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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