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拟对**市**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核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控制价市场摸底调查,采用询价方式进行调查,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市**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核查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人:****
(三)工作范围及内容:
按照《****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核查有关工作的通知》〔2025〕12-35,本次核查统一时点截至2024年12月31日,覆盖2011年—2024年立项建设的所有高标准农田项目,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审计、财政监督等发现的面积不实问题整改,以2019年度及以后建设项目为重点、兼顾以前的项目。
(一)对审计等反映面积不实问题的项目核查
各地应根据审计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开展实地核查。包括重复上图入库的,存在图斑重叠问题且对重叠面积数量存疑的,项目上图入库矢量图斑面积小于项目建设任务的,竣工时完成建设任务在建成后部分地块转为非耕地的,在不具备耕作条件区域建设的,建成地块位于限建或禁建区内的等。
(二)对上图入库数据与实地不符的,以及对套合结果存疑的项目核查结合套合成果,对“图、数、地”不一致的项目,据实开展实地核查。包括上图入库图斑与建成地块边界不一致的,上图入库范围、竣工图、实地范围三者不一致的,套合结果显示建成面积小于立项面积或对建成面积结果存疑的,项目范围内部分地块实际为耕作用途但未及时认定为耕地地类的等。
(三)永久基本农田建设潜力核查
结合上一轮永久基本农田清查成果,按照“先易后难、分步推进,建一亩、成一亩”原则,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分布现状、待建空间,以及“不具备建设条件”地块的范围与原因开展实地核查。重点核查数据套合结果涉及的三类地块:一是“大中型灌区范围”内具备建设条件的地块;二是“自然保护地范围”不具备建设条件的地块;三是不具备建设条件的其他类别地块,包括坡度较陡、河滩地、零星分散、林园草地等非耕地、建设用地,以及退耕还林地块、受污染耕地、高海拔地区等无法满足高标准农田配套工程布置条件的地块。
(四)实施方案编制
按照《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要求,根据核查结果,摸清符合建设条件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位置,根据农业农村局、******局、镇(街)的意见加快形**级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具体实施方案。
二、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无
三、所需提交的资料
(一)报价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二)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资料提交地点
供应商于2026年1月7日16时30分之前将报价函递交到****5楼501号办公室。(可邮寄)
地点:**市**区五津北路16号。
联 系 人:雷老师
联系电话:028--****6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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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