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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1********358231H | 建设单位法人:姬长印 |
| 张艳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新区 |
| **开发区中区轻四街588号 |
| ****摩托车子午线轮胎生产项目(第一阶段)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26-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11-C2911-轮胎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新区 **开发区中区轻四街588号 |
| 经度:117.51949 纬度: 38.82249 | ****机关:****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3-18 |
| 津开环评书〔2025〕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1********358231H001Q |
| 2025-06-2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100 |
| 7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1********358231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1********358231H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10MA06WQXD4E | 竣工时间:2025-06-12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2-0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2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摩托车子午线轮胎30万条/年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摩托车子午线轮胎16万条/年 |
| 一阶段产能未超过环评批复内容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摩托车子午线轮胎30万条/年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摩托车子午线轮胎16万条/年 |
| 一阶段产能未超过环评批复内容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胎面/胎侧挤出、气密层挤出、带束层钢丝上胶、胎圈钢丝上胶、三角胶挤出贴合、胶料压出、帘布压延——成型——硫化——检验——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胎面/胎侧挤出、气密层挤出、带束层钢丝上胶、胎圈钢丝上胶、三角胶挤出贴合、胶料压出、帘布压延(外委)——成型——硫化——检验——成品 |
| 帘布压延本阶段委外加工,纳入后期建设,其他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胎面/胎侧挤出、气密层挤出、带束层钢丝上胶、胎圈钢丝上胶、三角胶挤出贴合、胶料压出、帘布压延——成型——硫化——检验——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胎面/胎侧挤出、气密层挤出、带束层钢丝上胶、胎圈钢丝上胶、三角胶挤出贴合、胶料压出、帘布压延(外委)——成型——硫化——检验——成品 |
| 帘布压延本阶段委外加工,纳入后期建设,其他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厂房内胎面/胎侧挤出、气密层挤出、胎圈钢丝上胶挤出、带束层钢丝上胶挤出三角胶挤出、胶囊生产挤出工序会产生少量非甲烷总烃、苯系物、二硫化碳、臭气浓度;喷码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上述废气收集后经1#“喷淋塔+干燥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本项目在胎面/胎侧挤出、喷码工序、气密层挤出工序、带束层上胶工序、胎圈钢丝上胶工序、三角胶挤出贴合工序产气点位上方均设置“集气罩+挡板/软帘”对废气进行收集,集气罩半密闭空间顶部和四围上部的不活动区域加装镀锌板密封,在密封镀锌板下端四侧设置软帘或挡板,其中对不影响生产操作面设置固定式挡板至产气点位下方,对操作面设置悬挂软帘密封,软帘长度超过产污节点下方,基本可做到顶部、四侧封闭,使该“集气罩+挡板/软帘”形成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2#厂房开炼、胶料压出、帘布胶料挤出、帘布压延工序会产生少量非甲烷总烃、苯系物、二硫化碳、臭气浓度;硫化工序(包括轮胎硫化和胶囊硫化)产生的废气因子主要为非甲烷总烃、苯系物、二硫化碳、硫化氢、臭气浓度。上述废气收集后经2#“喷淋塔+干燥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本项目在帘布压延工序(包括帘布胶料挤出、帘布压延)、开炼工序、胶囊硫化工序、轮胎硫化工序产气点位上方均设置“集气罩+挡板/软帘”对废气进行收集,集气罩半密闭空间顶部和四围上部的不活动区域加装镀锌板密封,在密封镀锌板下端四侧设置软帘或挡板,其中对不影响生产操作面设置固定式挡板至产气点位下方,对操作面设置悬挂软帘密封,软帘长度超过产污节点下方,基本可做到顶部、四侧封闭,使该“集气罩+挡板/软帘”形成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 锅炉房内燃气蒸汽锅炉均配置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燃气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1#厂房内胎面/胎侧挤出、喷码设置在长9.6米×宽8米×高2.4米的密闭空间内,同时对于产期点位采用局部设置集气罩+软帘的方式收集。气密层挤出、开炼设置在长34米×宽8米×高3.6米密闭空间内,同时对于产期点位采用局部设置集气罩+软帘的方式收集,产气点位上方均设置“集气罩+挡板/软帘”对废气进行收集,集气罩半密闭空间顶部和四围上部的不活动区域加装镀锌板密封,在密封镀锌板下端四侧设置软帘或挡板,其中对不影响生产操作面设置固定式挡板至产气点位下方,对操作面设置悬挂软帘密封,软帘长度超过产污节点下方,基本可做到顶部、四侧封闭,使该“集气罩+挡板/软帘”形成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上述废气收集后经1#“喷淋塔+干燥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胎圈钢丝上胶挤出、带束层钢丝上胶挤出三角胶挤出工序废气治理措施与环评一致。2#厂房轮胎硫化工序产气点位上方均设置“集气罩+挡板/软帘”对废气进行收集,集气罩半密闭空间顶部和四围上部的不活动区域加装镀锌板密封,在密封镀锌板下端四侧设置软帘或挡板,其中对不影响生产操作面设置固定式挡板至产气点位下方,对操作面设置悬挂软帘密封,软帘长度超过产污节点下方,基本可做到顶部、四侧封闭,使该“集气罩+挡板形成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上述废气收集后经2#“喷淋塔+干燥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锅炉房内燃气蒸汽锅炉均配置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燃气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 帘布胶料挤出、压延工序委外加工,胶囊外购成品,开炼工序设置在1#厂房内,其余工序废气收集措施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厂房内胎面/胎侧挤出、气密层挤出、胎圈钢丝上胶挤出、带束层钢丝上胶挤出三角胶挤出、胶囊生产挤出工序会产生少量非甲烷总烃、苯系物、二硫化碳、臭气浓度;喷码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上述废气收集后经1#“喷淋塔+干燥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本项目在胎面/胎侧挤出、喷码工序、气密层挤出工序、带束层上胶工序、胎圈钢丝上胶工序、三角胶挤出贴合工序产气点位上方均设置“集气罩+挡板/软帘”对废气进行收集,集气罩半密闭空间顶部和四围上部的不活动区域加装镀锌板密封,在密封镀锌板下端四侧设置软帘或挡板,其中对不影响生产操作面设置固定式挡板至产气点位下方,对操作面设置悬挂软帘密封,软帘长度超过产污节点下方,基本可做到顶部、四侧封闭,使该“集气罩+挡板/软帘”形成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2#厂房开炼、胶料压出、帘布胶料挤出、帘布压延工序会产生少量非甲烷总烃、苯系物、二硫化碳、臭气浓度;硫化工序(包括轮胎硫化和胶囊硫化)产生的废气因子主要为非甲烷总烃、苯系物、二硫化碳、硫化氢、臭气浓度。上述废气收集后经2#“喷淋塔+干燥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本项目在帘布压延工序(包括帘布胶料挤出、帘布压延)、开炼工序、胶囊硫化工序、轮胎硫化工序产气点位上方均设置“集气罩+挡板/软帘”对废气进行收集,集气罩半密闭空间顶部和四围上部的不活动区域加装镀锌板密封,在密封镀锌板下端四侧设置软帘或挡板,其中对不影响生产操作面设置固定式挡板至产气点位下方,对操作面设置悬挂软帘密封,软帘长度超过产污节点下方,基本可做到顶部、四侧封闭,使该“集气罩+挡板/软帘”形成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 锅炉房内燃气蒸汽锅炉均配置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燃气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1#厂房内胎面/胎侧挤出、喷码设置在长9.6米×宽8米×高2.4米的密闭空间内,同时对于产期点位采用局部设置集气罩+软帘的方式收集。气密层挤出、开炼设置在长34米×宽8米×高3.6米密闭空间内,同时对于产期点位采用局部设置集气罩+软帘的方式收集,产气点位上方均设置“集气罩+挡板/软帘”对废气进行收集,集气罩半密闭空间顶部和四围上部的不活动区域加装镀锌板密封,在密封镀锌板下端四侧设置软帘或挡板,其中对不影响生产操作面设置固定式挡板至产气点位下方,对操作面设置悬挂软帘密封,软帘长度超过产污节点下方,基本可做到顶部、四侧封闭,使该“集气罩+挡板/软帘”形成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上述废气收集后经1#“喷淋塔+干燥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胎圈钢丝上胶挤出、带束层钢丝上胶挤出三角胶挤出工序废气治理措施与环评一致。2#厂房轮胎硫化工序产气点位上方均设置“集气罩+挡板/软帘”对废气进行收集,集气罩半密闭空间顶部和四围上部的不活动区域加装镀锌板密封,在密封镀锌板下端四侧设置软帘或挡板,其中对不影响生产操作面设置固定式挡板至产气点位下方,对操作面设置悬挂软帘密封,软帘长度超过产污节点下方,基本可做到顶部、四侧封闭,使该“集气罩+挡板形成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上述废气收集后经2#“喷淋塔+干燥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锅炉房内燃气蒸汽锅炉均配置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燃气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 帘布胶料挤出、压延工序委外加工,胶囊外购成品,开炼工序设置在1#厂房内,其余工序废气收集措施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现有污水管道等地下设施均为混凝土结构,暂不满足防渗要求。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设计方案,本项目将在施工期对其进行翻修,污水管道改用PVC材质,覆盖土壤进行压实,压实厚度大于2m,整体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使其综合防渗性能不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可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的一般防渗要求。 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防渗技术要求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贮存设施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 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在施工期对污水管道进行翻修,污水管道改用PVC材质,覆盖土壤进行压实,压实厚度大于2m,整体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使其综合防渗性能不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可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的一般防渗要求。 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防渗技术执行:贮存设施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采用抗渗混凝土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进行了基础防渗,防渗层为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现有污水管道等地下设施均为混凝土结构,暂不满足防渗要求。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设计方案,本项目将在施工期对其进行翻修,污水管道改用PVC材质,覆盖土壤进行压实,压实厚度大于2m,整体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使其综合防渗性能不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可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的一般防渗要求。 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防渗技术要求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贮存设施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 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在施工期对污水管道进行翻修,污水管道改用PVC材质,覆盖土壤进行压实,压实厚度大于2m,整体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使其综合防渗性能不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可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的一般防渗要求。 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防渗技术执行:贮存设施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采用抗渗混凝土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进行了基础防渗,防渗层为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854 | 0.0854 | 0 | 0 | 0.085 | 0.085 | |
| 0 | 0.197 | 0.284 | 0 | 0 | 0.197 | 0.197 | |
| 0 | 0.0073 | 0.0268 | 0 | 0 | 0.007 | 0.007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184 | 0.328 | 0 | 0 | 0.184 | 0.184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291 | 0.341 | 0 | 0 | 0.291 | 0.291 | / |
| 1 | / |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中**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间接排放限值 | 本阶段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锅炉定期排污水、软水制备排浓水和生产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包括直接循环冷却排水及冷却塔定期排水),废水排放量为854.075m3/a,上述废水通过厂区污水总量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 本阶段厂区废水总排口中各污染因子的最大日均浓度如下:pH值7.2~7.4(无量纲)、SS39mg/L,氨氮24.9mg/L,总氮36.8mg/L,总磷0.66mg/L,CODcr142mg/L,BOD543.7mg/L |
| 1 | 1#“喷淋塔+干燥器+二级活性炭吸附” | 《橡胶制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353-2024 | 本阶段1#厂房内胎面/胎侧挤出、气密层挤出、胎圈钢丝上胶挤出、带束层钢丝上胶挤出、三角胶挤出、开炼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苯系物、二硫化碳、臭气浓度,喷码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经收集后,由1#“喷淋塔+干燥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 | 本阶段DA001排气筒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苯系物的排放浓度、臭气浓度、二硫化碳排放速率与排放浓度均满足《橡胶制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353-2024)表1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单位耗胶量排放量为0.114kg/t胶,满足《橡胶制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353-2024)表1“轮胎制造-开炼”单位耗胶量最高允许排放量限值1.6kg/t(胶)要求 | |
| 2 | 2#“喷淋塔+干燥器+二级活性炭吸附” | 《橡胶制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353-202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 | 本阶段2#厂房硫化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苯系物、二硫化碳、硫化氢、臭气浓度经收集后,由2#“喷淋塔+干燥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 | DA002排气筒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苯系物的排放浓度、臭气浓度、二硫化碳排放速率与排放浓度均满足《橡胶制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353-2024)表1排放限值要求,DA002排气筒硫化氢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表1排放限值。硫化工序非甲烷总烃单位耗胶量排放量为0.124kg/t胶,满足《橡胶制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353-2024)表1“轮胎制造-硫化”单位耗胶量最高允许排放量限值1.6kg/t(胶)要求 | |
| 3 | 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20) | 锅炉房内燃气蒸汽锅炉均配置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燃气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DA003排气筒(燃气锅炉)颗粒物、SO2、NOx、CO、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20)表4**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
| 1 |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挤出机、喷码机、成型机、硫化机、真空泵、环保设备风机等,采用低噪声设备,设减振基础等措施,厂房隔声,风机设隔声等措施减振降噪 | 本阶段厂界噪声监测点的昼间、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 1 | 现有污水管道等地下设施均为混凝土结构,暂不满足防渗要求。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设计方案,本项目将在施工期对其进行翻修,污水管道改用PVC材质,覆盖土壤进行压实,压实厚度大于2m,整体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使其综合防渗性能不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可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的一般防渗要求。 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防渗技术要求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贮存设施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 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 本项目在施工期对污水管道进行翻修,污水管道改用PVC材质,覆盖土壤进行压实,压实厚度大于2m,整体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使其综合防渗性能不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可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的一般防渗要求。 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防渗技术执行:贮存设施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采用抗渗混凝土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进行了基础防渗,防渗层为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 |
| 1 | 本项目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 ①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城管委定期清运; ②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材料、废纸箱、废胎胚、废胶囊、不合格品轮胎、废边角料、废钢丝、废帘布、废制氮分子筛、废离子交换树脂,暂存于1#厂房外北侧25m2一般固废暂存间,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单位处理或综合利用; ③危险废物包括废空压机油、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废活性炭、废脱模剂桶、废油墨桶、废干燥吸附材料、喷淋塔废液暂存于1#厂房外北侧15m2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本阶段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 ①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城管委定期清运; ②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材料、废纸箱、废胎胚、废胶囊、不合格品轮胎、废边角料、废钢丝、废帘布、废制氮分子筛、废离子交换树脂,暂存于1#厂房外北侧25m2一般固废暂存间,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单位处理或综合利用; ③危险废物包括废空压机油、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废活性炭、废脱模剂桶、废油墨桶、废干燥吸附材料、喷淋塔废液暂存于1#厂房外北侧15m2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 1 | 生产厂区内设有防毒面具、气体探测仪、警戒线、灭火毯、喊话器、灭火器、消防沙、吸附棉、应急桶、室内外消火栓、沙袋、消防废水收集桶等应急物资,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可有效的对泄漏的危险物质进行拦截、收集,避免进入地表水环境。 | 本阶段环境风险为润滑脂(脱模剂中含有)、机油、废机油、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喷淋塔废液、天然气、水性油墨泄漏及泄漏后的火灾爆炸次生污染物排放事故。公司强化了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的防范了环境风险。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等文件的要求,严格落实了环境风险控制及事故应急措施,定期开展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避免事故状态下产生的次生和伴生环境影响及污染。公司已于2025年7月10日取得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备案(120116-KF-2025-118-L)。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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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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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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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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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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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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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