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320****9305 |
盆式支座
物料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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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Z(2019)2.0-10%-DX-±50-C | 20套 | 不送样 | |||
| 2 | 320****9306 |
盆式支座
物料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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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Z(2019)2.0-10%-SX-±50-C | 20套 | 不送样 | |||
| 3 | 320****9301 |
盆式支座
物料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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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Z(2019)2.0-10%-GD-C | 20套 | 不送样 | |||
| 4 | 320****1223 |
矩形板式橡胶支座
物料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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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Z250*250*52 | 40个 | 不送样 | |||
| 5 | 320****1137 |
矩形板式橡胶支座
物料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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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Z150*150*42 | 40个 | 不送样 |
【**城建】******地区支座公开采购
****郑重提醒:为防止恶意报价,不能按要求严格执行报价的供应商,我们将加入供应商黑名单,限制其在“采购平台”专区对****的交易行为,请供应商仔细阅读询价单详情后严谨报价,不接受线下报价及改价;报价截止后根据价格优惠程度,综合排序优选质优价廉的供应商按买方规定时间送样,若超过规定时间视为自动放弃。中标供应商送货后会进行现场抽检试验,谢谢**。
一、符合标准:
应符合相应的国家(中国)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符合有关质量、安全环保检测标准要求、行业标准及询价方设计要求,同时满足业主及监理方等要求。标的物需满足JT/T 4-2019《公**梁板式橡胶支座》、JT/T 391-2019《公**梁盆式支座》规范。
二、主要参数及检验项目:
1、盆式橡胶支座
① GPZ(2019)2.0-10%-DX-±50-C
主要参数:竖向承载力2000KN;纵桥向允许滑动,横桥向有约束;设计转角≥0.02 rad;滑移面摩擦系数≤0.03(加硅脂);适用温度-25℃ ~ +60℃。
检验项目:竖向承载力、纵向摩擦系数、转角性能及极限抗压强度。
② GPZ(2019)2.0-10%-SX-±50-C
主要参数:竖向承载力2000KN;纵、横桥向位移量均为±50mm;设计转角≥0.02 rad;双向摩擦系数≤0.03;适用温度-25℃ ~ +60℃。
检验项目:检验时需分别测试纵、横桥向的摩擦系数,同时进行竖向承载力和转角试验。
③ GPZ(2019)2.0-10%-GD-C
主要参数:竖向承载力2000KN;各方向均不产生位移;水平承载力不小于竖向的10%;设计转角≥0.02 rad;适用温度-25℃ ~ +60℃。
检验项目:竖向承载力试验和转角试验,并验证其水平承载力是否满足约束要求。
2、板式橡胶支座
主要参数:极限抗压强度(Ru) ≥70 MPa;抗压与抗剪弹性模量(E、G)需满足标准公差。
检验项目:极限抗压强度、抗压弹性模量(E1)、抗剪弹性模量(G1)、容许转角及抗剪老化性能。
三、质量验收方式:
应随货附带产品及原材的检验报告和合格证,到场后随机****实验室进行质量检验。如出卖方提供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未达到买受方的定货要求,出卖方须需无条件退货并承担延误工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含装卸费、运费、抽检试验费、工程延期费等)。
四、数量验收方式:
通过检尺、点数的方式进行数量验收,最终结算数量以买受方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五、质保要求:
质保期为自使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盆式支座伍拾年、矩形板式橡胶支座拾伍年。质保期内如因卖方产品质量问题造**全事故及经济损失,买受方有权扣除出卖方的质保金,并追究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六、报价包含内容:
标的物价款中包括包含但不限于货物生产前准备、生产、包装、装车、运输至采购方指定地点、安全保护措施、首次进场复检费用(如抽检合格则买受方支付试验费,不合格则出卖方支付试验费),质保期服务以及与货物有关的特殊要求等可能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
本次报价设定含税控制价,默认税率13%,如供方报价高出控制价则视为为放弃竞标资格。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估数量 | 控制价(含税/元) | 备注(包含附件) |
| 1 | 盆式支座 | GPZ(2019)2.0-10%-DX-±50-C | 套 | 20 | 2825.00 | |
| 2 | 盆式支座 | GPZ(2019)2.0-10%-SX-±50-C | 套 | 20 | 2260.00 | |
| 3 | 盆式支座 | GPZ(2019)2.0-10%-GD-C | 套 | 20 | 2260.00 | |
| 4 | 矩形板式橡胶支座 | GJZ250*250*52 | 套 | 40 | 339.00 | |
| 5 | 矩形板式橡胶支座 | GJZ150*150*42 | 套 | 40 | 169.50 |
(1)报价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修改报价单。
(2)报价截止日期前供应商可多次报价,以最后一次确认报价为准。
(3)为保证结算与税控完全相符,本次报价的不含税单价取整,含税单价根据税率计算得出。
(4)交易确认后供应商不能以任何理由提出涨价要求。(5)报价时应注明品牌。
七、付款方式:
(1)报价方同意按照下列优先顺序的支付方式报价方合同价款:1、供应链金融;2、银行或商业承兑;3、实物抵顶;4、现金或支票、本票,由此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贴息、过户、权属证件办理、税费、保险等)由报价方自行承担。
(2)付款进度和比例为:货物经询价方验收合格且报价方开具全额发票后,询价方当年年底(农历春节前),付至结算总金额的60%,并自次年起,于每年年底(农历春节前)支付上年末未付余额的10%。当未付余款总额不足人民币3万元时,询价方应在下一次付款周期届满时将该余款一次性付清。款项若在质保期内全部付清,则询价方有权在付款时预留结算总额3% 的金额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按合同约定处理。
八、发票要求: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注明税率。
九、供货地址:出卖方负责将所购材料运至买受方指定的地点卸货(**省**市地区)。
十、其他要求:随货同行提供销售方及厂家授权书等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十一、供应项目:********公司**省**地区在建项目及相关研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