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11-06 |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组配分类: | 行政许可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1月6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6日-2025年11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116
传 真:0535-****116
通讯地址:**市**区**路46号
邮 编:264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 1 | **市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 | **市、**市 | **中石油****公司 | **** | 拟建项目****公司泰青威管线**分输站,**高压天然气管线全长44.3km,起点为**分输站,止点为**市二十里店镇门站,沿途经过****市、**市,其中**段17km,**段27.3km。天然气管径DN250,设计压力4.0MPa,沿线设置3座阀井,设计天然气输气量为2.07×108m3/a。项目站场工程包括**分输站改造、**二十里店门站。 | 1.大气环境影响 严格按照《防治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393-2007)、《**省扬尘污染管理办法》《**省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工作的通知》和《**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控制施工期扬尘。加强施工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有关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使用符合最严格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站场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浓度满足《饮食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 2.水环境影响 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管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远离河道,禁止含有害物质的建材堆放在河流附近。施工泥浆、管道试压水、管道开挖渗水等,不得排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水功能区划Ⅲ类以上水体。合理选择管线穿越河流水体方式,优先采用对环境影响较小的定向钻或顶管施工方式。施工期生活污水和粪便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管道试压水经沉淀池沉淀后,须达到《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5部分:半岛流域》(DB37/3416.5-2018)中二级标准后用于农田灌溉,或须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后用于洒水抑尘或绿化。运营期生活污水同过滤分离器、清管接收装置清洗废水一起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须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回用于场区绿化、道路洒水,不排放。 3.固体废物影响 做好施工期和运营期固体废物妥善处理处置工作。 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环卫部门处理。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后及时清运至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单位或其他指定场所妥善处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危险废物于危废间暂存,危废间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转移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进行,避免二次污染。严格落实分区防渗,依托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4.声环境影响 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工况,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高噪声机械设备,敏感点路段应避免夜间(22:00~6:00)施工,并设置必要的减速、禁鸣标志,防止噪声扰民。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相应2类标准要求。 5.生态环境影响 进一步优化工程路由和施工方案,尽量采取无害化穿越方式。工程不得穿越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优化临时施工场地选址,尽量少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各类施工活动应严格限制用地范围。施工尽量利用已有道路,减少**施工便道。不得在生态环境敏感区内建设施工营地、泥浆池、弃土场等临时工程,不得向敏感区排污倾废。加强施工管理,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表土分层开挖、单独堆放、回填利用,施工结束后根据周边自然生态状况,选取当地适生植物及时进行生态修复。开展工程沿线景观设计工作,确保工程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6.公众参与 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各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