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关于中国-东盟区域医药交易(集采)平台信息化项目(二期)建设方案评审服务的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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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东盟区域医药交易(集采)平台信息化项目(二期)建设方案》评审服务的采购公告
2026-01-04 09:40

根据工作需要,****计划开展《中国-东盟区域医药交易(集采)平台信息化项目(二期)建设方案》评审服务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参加报价。****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参与报价的单位进行综合比选后择优确定供应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中国-东盟区域医药交易(集采)平台信息化项目(二期)建设方案》评审服务。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采购需求

委托第三方按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对《中国-东盟区域医药交易(集采)平台信息化项目(二期)建设方案》提供评审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一)组织召开评审会,落实会务场地,邀请评审专家及相关部门代表到会参加评审,拟邀请5名专家组织开展现场评审工作,具体包括2名信息化专家、1名造价专家、1名信创专家、1名密码专家,从项目的技术可行性、预算合理性以及安全性等角度开展评审工作。

(二)评审会结束后,根据参会各方的意见于会后完成会议纪要及专家组评审意见书;专家组评审意见书出具后,对接编制单位完成修改意见并达到符合有关深度要求;编制单位完成报告修改后,出具项目评审报告。

(三)提供的评审报告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1.项目评审负责人名单;2.项目评审意见;3.会议纪要;4.专家意见;5.专家签到表;6.参会人员名单。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二)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提供法人证书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加急标书代写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应包括:

1.报价表

2.资格证明文件,含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相关项目经验情况

4.评审服务方案文件

5.报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提交时间及地址

请于2026年1月7日18:00前将加盖公章的材料以密封报价文件方式提交或邮寄至****,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材料接收地址:**市**区红树林大厦东塔二楼发展规划与数据要素科。

(联系人:黄家鹏,电话:077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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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4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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