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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维护医保基**全运行,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医保局令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医保局令3号)等有关规定及医保协议约定,现将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1****药店名单公告如下:
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
序号 名称 类别
1 **市送桥济民药房 零售药店
特此公告
**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结算心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