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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业主:
按照《****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省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5〕194号)精神,我市将实施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推广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项目。请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业主到所在镇(街道)进行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标书代写
一、项目支持主体
在我市范围内使用0.015毫米及以上的加厚高强度地膜大于等于10亩的农民、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社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二、项目补助内容和标准
对使用0.015毫米及以上的加厚高强度地膜的农民、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社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按照不高于21元/亩给予补助。
三、项目实施方式
采取先建后补方式。项目批复后,业主先行自筹资金按照项目要求实施项目,建设完成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按照财务程序划拨补助资金。
四、项目实施时间
(一)2026年1月,开展项目申报相关工作。
(二)2026年1月至2026年5月,项目实施相关工作。
(三)2026年6月,完成整个项目验收工作。
五、特别说明
1.项目实施时间为2026年1月至2026年5月,项目实施期间相关业主可能存在复种的情况,项目申报按照每次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的时间段分次进行申报。
2.项目必须经批复后方可实施,未批复前不得实施。
3.申报业主按自愿申报原则填报附件。
附件:2025年**市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推广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项目申报表
附件:2025年**市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推广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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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