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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293891D | 建设单位法人:朱天松 |
| 张彬彬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连****工业园祥和路16号 |
| 脂肪伯胺品质提升及节能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62-C2662-专项化学用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区 ******区 |
| 经度:119.445000 纬度: 34.639444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3-14 |
| 连环表复〔2023〕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293891D001V |
| 2025-01-0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45 |
| 55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293891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拓孚****公司 |
| ****0700MA1NNCYB49 | 验收监测单位:****集团有限公司 |
| 913********933277X | 竣工时间:2025-08-25 |
| 2025-08-26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0-20 |
| 2025-12-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3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NewsDetail.aspx?ID=252 |
| 技改 | 实际建设情况:技改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98%脂肪伯胺15000t/a(主产品)、88%脂肪腈300t/a(副产品)、97%脂肪叔胺20000t/a(主产品)、60%脂肪叔胺400t/a(副产品) | 实际建设情况:98%脂肪伯胺15000t/a、97%脂肪叔胺20000t/a |
| 2024年12月,企业编制《年产4万吨脂肪胺项目验收后变动环境影响分析》,将原环评副产品脂肪腈300t/a、脂肪叔胺(≥60%)400t/a作为蒸馏残渣进行处理,****公司年产4万吨脂肪胺项目验收后变动环境影响分析、年产4万吨脂肪胺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详细分析。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节能改造前脂肪胺蒸馏系统采用蒸汽喷射真空系统,由蒸汽喷射泵和直接冷凝器组成,以1.7MPa的中压蒸汽为动力蒸汽,经过四级喷射器后产生真空,在提供真空的过程中产生真空泵废水。本次技改通过新增四套干泵机组(脂肪腈节能改造1套、脂肪伯胺节能改造2套、脂肪叔胺节能改造1套),代替原有蒸汽喷射真空系统,尾气汇入原有尾气管道。原有设备作为备用设备(干式真空泵检修时用)。 | 实际建设情况:节能改造前脂肪胺蒸馏系统采用蒸汽喷射真空系统,由蒸汽喷射泵和直接冷凝器组成,以1.7MPa的中压蒸汽为动力蒸汽,经过四级喷射器后产生真空,在提供真空的过程中产生真空泵废水。本次技改通过新增四套干泵机组(脂肪腈节能改造1套、脂肪伯胺节能改造2套、脂肪叔胺节能改造1套),代替原有蒸汽喷射真空系统,尾气汇入原有尾气管道。原有设备作为备用设备(干式真空泵检修时用)。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项目产生的设备、地面冲洗水及初期雨水等各类废水进入丰益产业****处理站****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调节池+气浮池+初沉池+配水池+C厌氧反应器+A/O池+二沉池+混凝沉淀”,****处理厂接管****处理厂集中处理。 废气:技改项目产生的吹扫废气及真空泵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送至产业园内热电锅炉燃烧,尾气通过锅炉的废气处理系统“高效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炉内脱硫+SNCR脱硝+SCR脱硝+炉外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湿电”处理后通过12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固废:项目过滤器定期更换滤芯产生的废弃滤芯、废过滤杂质和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属危险废物,废滤芯、过滤杂质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或利用,废机油及时清运****公司进行焚烧处置。 噪声:本项目应采取优化设备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控制噪声影响,确保厂界噪声满足标准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项目产生的设备、地面冲洗水及初期雨水等各类废水进入丰益产业****处理站****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调节池+气浮池+初沉池+配水池+C厌氧反应器+A/O池+二沉池+混凝沉淀”,****处理厂接管****处理厂集中处理。 废气:技改项目产生的吹扫废气及真空泵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送至RTO焚烧炉焚烧,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固废:项目过滤器定期更换滤芯产生的废弃滤芯和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属危险废物,废滤芯、废机油及时清运****公司进行焚烧处置。 噪声:本项目采取优化设备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控制噪声影响,确保厂界噪声满足标准要求。 |
| 废气:企业在建设过程中对车间内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理,并将本项目产生的吹扫废气及真空泵废气一起进RTO焚烧炉处理,尾气经15m排气筒(DA021)高空排放,该废气提升改造于2023年11月取得《****无组织废气收集治理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固废:由于废过滤杂质吸附在废滤芯上,与滤芯无法分开,实际生产过程中只有废滤芯产生,没有单独的废过滤杂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切实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从污染物的产生、渗透、扩散、应急响应进行控制。技改项目须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一般防渗区的防渗设计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重点防渗区的防渗设计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并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表7相关要求。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坏的防治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加强对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2、强化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防止生产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过程突发环境事故。建立和完善污染源头、过程处理和最终排放的“三级防控”机制和配套设施。日常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建立完善应急队伍,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完善应急措施并纳入到当地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按照《关于做****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等要求,对相关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及管控等工作。在项目投入生产前,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更新备案工作,同时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3、本项目为技改项目,废水、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通过采取“以新带老”措施在厂区内削减平衡,****公司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不增加。在“以新带老”措施完成之前,项目不得投入生产。项目实施后,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暂核定为: (一)大气污染物 本技改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有组织废气 VOCs≤0.19t/a。 技改项目建成后全厂有组织废气排放总量(不增加):氨≤0.226t/a、VOCs≤0.42t/a(其中二甲胺<0.12t/a、氯甲烷<0.02t/a、异丙醇≤0.18t/a、乙醇≤0.10t/a)。 (二)水污染物 本技改项目水污染物接管量:废水量≤8110.79m3/a、COD≤4.06t/a、氨氮≤0.32t/a、总氮≤0.57la、SS≤3.24t/a。水污染物排入外环境量:废水量≤8110.79m3/a、COD≤0.41t/a、氨氮≤0.04t/a、总氮≤0.12t/a、SS≤0.08t/a。 技改项目建成后全厂废水污染物接管量:废水量≤19732.99m3/a、COD≤9.85t/a、SS≤7.68t/a、氨氮≤0.882t/a、总氮≤1.38t/a、总磷<0.169t/a;最终排入外环境量:废水量≤19732.99m3/a、COD≤0.99t/a、SS≤0.20t/a、氨氮≤0.10t/a、总氮≤0.30t/a、总磷≤0.01t/a。 (三)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4、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变更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5、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等的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石油化学工业》(HJ847-2018)及其他现行环境管理要求完善环境监测计划、****监测台帐制度,做好污染源及区域环境监测工作,并保存好原始监测记录。如出现污染物排放超标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因并进一步采取污染物减排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1、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从污染物的产生、渗透、扩散、应急响应进行控制。技改项目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一般防渗区的防渗设计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重点防渗区的防渗设计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并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表7相关要求。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坏的防治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加强对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2、项目落实了《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防止生产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过程突发环境事故。建立和完善了污染源头、过程处理和最终排放的“三级防控”机制和配套设施。日常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建立完善应急队伍,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完善应急措施并纳入到当地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按照《关于做****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等要求,对相关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及管控等工作。 项目已进行了应急预案的更新并备案,备案证号为:320703-2025-007-M。 3、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可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气经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VOCs总量≦0.19t/a,COD≤0.41t/a、氨氮≤0.04t/a、总氮≤0.12t/a、SS≤0.08t/a,固体废物零排放。能够满足项目总量批复要求。 4、项目严格落实了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了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了环保条款和责任,并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企业已于2025年1月2日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 5、企业已按照《**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2.1192 | 0.8111 | 0 | 0.957 | 0 | 1.973 | -0.146 | |
| 10.58 | 1.73 | 0 | 4.79 | 0 | 7.52 | -3.06 | |
| 0.952 | 0.04 | 0 | 0.39 | 0 | 0.602 | -0.35 | |
| 0.169 | 0 | 0 | 0 | 0 | 0.169 | 0 | |
| 1.48 | 0.09 | 0 | 0.67 | 0 | 0.9 | -0.58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42 | 0.0511 | 0 | 0.3471 | 0 | 0.124 | -0.296 | / |
| 1 | ****公司污水处理站 | ****处理厂接管标准:pH(无量纲)6~9、COD≤500mg/L、SS≤400mg/L、氨氮≤40mg/L、总氮≤70mg/L | ****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调节池+气浮池+初沉池+配水池+C厌氧反应器+A/O池+二沉池+混凝沉淀” | pH(无量纲)8.3、8.3,COD218.5mg/L、207.8mg/L,SS11mg/L、13mg/L,氨氮≤4.8mg/L、4.0mg/L,总氮11.1mg/L、12.2mg/L。 |
| 1 | RTO炉 | 非甲烷总烃:≤7.2kg/h、≤6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100mg/m3,颗粒物:≤20 mg/m3。 | RTO炉 | 颗粒物:0.007765kg/h、0.83mg/m3,二氧化硫:/kg/h、/mg/m3,氮氧化物:0.327kg/h、34mg/m3,非甲烷总烃:0.0071kg/h、0.75mg/m3。 |
| 1 | 优化设备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 | 昼间≤65dB,夜间≤55dB | 优化设备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 | 昼间≤58dB,夜间≤50dB |
| 1 | 切实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从污染物的产生、渗透、扩散、应急响应进行控制。技改项目须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一般防渗区的防渗设计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重点防渗区的防渗设计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并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表7相关要求。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坏的防治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加强对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从污染物的产生、渗透、扩散、应急响应进行控制。技改项目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一般防渗区的防渗设计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重点防渗区的防渗设计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并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表7相关要求。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坏的防治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加强对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建立健全固废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固废管理台账,实现固废可追溯、可查询。项目过滤器定期更换滤芯产生的废弃滤芯、废过滤杂质和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属危险废物,废滤芯、过滤杂质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或利用,废机油及时清运****公司进行焚烧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周期不得超过3个月。 本项目需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各类固废收集、暂存设****园区内648m2的公共危废库,****公司使用的危废暂存区面积为80m2)。一般固废暂存库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库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并须满足《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项目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建立健全固废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固废管理台账,实现固废可追溯、可查询。项目过滤器定期更换滤芯产生的废弃滤芯和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属危险废物,废滤芯、废机油委托丰益高分子材****公司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周期不得超过3个月。 本项目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各类固废收集、暂存设****园区内648m2的公共危废库,****公司使用的危废暂存区面积为80m2)。危险废物暂存库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及《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文)的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 1 | 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变更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 项目严格落实了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了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了环保条款和责任,并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企业已于2025年1月2日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 |
| 1 | 强化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防止生产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过程突发环境事故。建立和完善污染源头、过程处理和最终排放的“三级防控”机制和配套设施。日常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建立完善应急队伍,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完善应急措施并纳入到当地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按照《关于做****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等要求,对相关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及管控等工作。在项目投入生产前,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更新备案工作,同时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 项目落实了《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防止生产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过程突发环境事故。建立和完善了污染源头、过程处理和最终排放的“三级防控”机制和配套设施。日常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建立完善应急队伍,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完善应急措施并纳入到当地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按照《关于做****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等要求,对相关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及管控等工作。 项目已进行了应急预案的更新并备案,备案证号为:320703-2025-007-M。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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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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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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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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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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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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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