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公告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有关规定,****将**县雷池乡杨长村农副产品仓储出租项目(二次)对外进行公开竞价,本项目总计面积为1500平方并配备了4台烘干机设备、地磅、管理房及其他配套设施。我公司受****的委托,作为该项目公开竞价的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条件
1.1、项目名称:**县雷池乡杨长村农副产品仓储出租项目(二次)
1.2、业主单位:****
1.3、项目编号:****
二、 项目概况与竞价范围
2.1、项目位置:雷池镇杨长村。
2.2、项目概况与竞价范围:雷池乡杨长村农副产品仓储位于雷池乡杨长村,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区域内生产、生活、办公等功能齐全,给水、排水、供电、通讯、交通、停车等配套服务设施基本齐全。杨长村农副产品仓储总建筑面积约4900平方米。
2.3、竞价起始价:40万元/年。
2.4、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5年。
2.5、转让形式:房屋使用权转让。
2.6、租金的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以后每年于第一笔租赁费交纳的对应日前两个月付清当年租赁费。
三、竞价人资格要求
1、竞价人须为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价。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公告期限
4.1、公告日期: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 1月 8日。
4.2、意向竞价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业主单位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报名的意向竞价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五、报名的时间、地点
5.1报名时间:2026年 1 月5日至2026年1 月8日17时30分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报名地点:**县华阳镇**大道名人苑小区N3号楼401室
报名资料:意向竞价人凭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然人凭自然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3报名本次竞价,而后放弃参加竞价的单位,请在竞价截止日1日前以书面形式(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
六、召开竞价会时间、地点
6.1、时间:2026年 1月 9 日9时00分(**时间)。
6.2、地点:**县雷池镇司法所三楼会议室
七、竞价约定
7.1业主单位不再组织统一的踏勘和答疑。经业主单位允许,竞价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业主单位的项目现场, 自行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但竞价人不得因此使业主单位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对转让标的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价申请前书面提出。竞价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7.2竞价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价申请,即视为对竞价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转让标的现状无异议。竞价申请人得到转让标的后,不得以该标的的竞价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八、竞价公告发布媒介
****政府网(https://www.****.cn/)
九、竞价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整。
以单位名义竞价的须从单位基****公司****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出具;以自然人名义竞价的须从本人账户转账,不得采用现金方式直接缴纳。本次保证金无需竞价人提供证明材料,竞价人应于 2026年 1月 9日 9时00分前(到账时间)将竞价保证金转账到竞价公告指定账户(以****出具的到账单为准),否则视为无效竞价人。
账户名称:**县雷池镇杨****联合社
开户银行:****银行****分理处
账 号:200********066****00016
十、 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
联 系 人: 刘主任
联系电话: 183****9008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汪 工
联系电话: 0556-****982
联系地址:**县华阳镇**大道名人苑小区N3号楼401室
日期: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