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恩平分局拟对恩平市骏龙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3200吨生物质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审批
广东-江门-恩平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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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拟对****年产13200吨生物质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日期:2026-01-05 11:40

根据****年产13200吨生物质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 年01月05日至 2026 年01月09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服务中心一楼社会事务综合窗3号窗口,邮编:

联系电话:0750-****185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13200吨生物质炭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市

环评机构

**市****公司

项目概况

****位于**市君堂**洲南郊工业区。本扩建项目新增年产生物质炭13200吨。扩建后年产中密度纤维板5万立方米、生物质炭132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本扩建项目无新增生活污水,无新增生产废水。

(2)废气:扩建后:锅炉废气、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再与甲醛、VOCs、氨、颗粒物一同经“多管除尘器+水膜除尘+高效旋流脱硫脱硝混合塔”处理后由36m高排气筒排出;炭化废气经低氮燃烧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再与甲醛、VOCs、氨、颗粒物一同经“多管除尘器+水膜除尘+高效旋流脱硫脱硝混合塔”处理后由36m高排气筒排出;污水处理站废气无组织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音低振动设备,部分设备安装消声器,优化厂平面布局,设置减振降噪基础、增设隔声材料,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

(4)固废:本扩建项目无新增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经收集后交由**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政府

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

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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