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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关于《**市城镇开发边界外零星城镇建设用地布局方案——**云天共享农庄》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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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城镇开发边界外零星城镇建设用地
布局方案——**云天共享农庄》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自然**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 号),进一步规范我省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零星城镇建设用地管理,做好项目规划和用地保障。我局委托规划编制单位完成《**市城镇开发边界外零星建设用地局部优化方案——**云天共享农庄》。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自由贸易港国土空间条例》和《****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现按程序进行公示,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具体如下:
一、用地规模及位置
用地规模:本次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约30亩。地块南侧毗邻海榆西线,东北****广场。
二、用地情况
项目为**市云天共享农庄建设,主要建设滨****服务中心、****中心、花梨小院;珍木瑰宝观赏区花梨文化街、****体验馆。
结合相关规范要求下,结合实际的建设需求,****中心用地面积约7.19亩,****中心用地面积约5.10亩,花梨小院用地面积约7.44亩,花梨文化街用地面积约5.27亩,****体验馆用地面积约5.00亩。
本次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零星城镇建设用地调整属于《**省自然**和规划厅关于规范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琼自然资函〔2024〕432 号),“三、严格城镇开发边界外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中的“…(三)结合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化发展和旅游开发、边境地区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有邻避效应影响等合理需要,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可规划布局有特定选址要求的零星城镇建设用地。”的情形开展调整工作。
本次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零星城镇建设用地新增建设用地后,后续按《**省自然**和规划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零星城镇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等量缩减城镇开发边界内的规划新**镇建设用地,确保实际新**镇建设用地面积与缩减原城镇建设用地平衡,确保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符合城镇开发边界内腾挪至城镇开发边界外的新**镇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城镇开发边界
扩展规模的10%要求。
三、公示内容
《**市城镇开发边界外零星建设用地局部优化方案——**云天共享农庄》
四、公示时间及地点
2025年12月16日至2026年1月14日。****政府网站(http://dongfang.****.cn)
五、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 ****@qq.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市八所镇二环南路4****规划局,邮政编码:572600(时间以邮戳为准);意见反馈请注明联系方式,单位反馈意见需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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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