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局:
报来《****体育局关于审批****校园校舍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石教体文〔2025〕13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改善****校园校舍基础设施,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校园校舍提升改造项目(2505-360735-04-01-749467),并原则同意****校园校舍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建设方案。
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校园内。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教学楼内外墙粉刷,内墙约5400平方米、外墙约1600平方米,教室地面改造约1800平方米,操场地面改造,厕所化粪池建设1座。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1个月。
五、项目总估算投资为9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3.75万元;资金来源为农村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
六、请按照《****政府投资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依法依规进行招标采购。
七、本项目满足项目简化审批条件,可以合并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由我委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请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以“学院“中心”等名义设置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委员会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