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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625MA6KGYLMXN | 建设单位法人:王永贤 |
| 王永贤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市**县莲峰镇莲峰村南桥四社 |
| 永****搅拌站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27--055- 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21- 水泥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省**市**县莲峰镇南桥四社 |
| 经度:103.5836 纬度: 27.789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1-08 |
| 永环审【2023】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625MA6KGYLMXN001Y |
| 2025-11-2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0 |
| 236.5 | 运营单位名称:**** |
| ****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625MA6KGYLMXN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5********8337931 | 竣工时间:2025-08-04 |
| 2025-08-04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1-04 |
| 2025-12-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0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信息公示平台 |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期间必须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施工期废水、扬尘、弃渣、噪声等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不得影响周边单位及居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二)落实大气处理措施。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减少原材料运输车辆、混凝土运输车辆、厂区等扬尘的产生。设置封闭式砂石料仓安装喷雾装置,粉料储罐选择自带滤芯式脉冲除尘器;封闭式进料、骨料传输、计量、投料。封闭搅拌机、进料口处安装洒水喷头,采用覆盖运输、厂区道路硬化、控制车速、道路清扫及洒水等措施,减轻扬尘污染。 (三)落实废水处理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清掏用于农作物施肥,洗手等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使用,不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通过项目**的2个化粪池收集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项目区周边耕地施肥,不外排;生产废水设置三级沉淀(容积60m3)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区洒水降尘,不外排。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四)落实噪声防治措施。优化厂区布局,将产生噪声较高的搅拌楼布置于场地中部,在东侧应考虑增加项目围挡,并在厂界四周尽量种植高大乔木,以起到隔声降噪的作用。对于空气动力性噪声的机械设备,出风口加装消声器,并将空压机布置在封闭机房内,皮带输送机采用封闭输送。强化行车管理制度,厂区内严禁鸣号,进入厂区低速行驶,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做好固体废物的管理工作。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混凝土运输罐车残余混凝土、沉淀池沉渣回用于混凝土生产。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运至项目南侧******处理站统一处置。建筑垃圾可再生利用部分回收出****收购站,****回收部****政府指定地点堆放,建筑材料包装以及边角料统一收集后外售。 (六)运营期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要按照《报告表》中提出的措施规范处置,明确其暂存地点,建立健全废机油管理台帐,收集后的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定期进行处置,并做好联单转运记录台账。 (七)加强环境管理风险管理,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制定环境保护各项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周围环境安全,杜绝因项目建设而导致的污染纠纷及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同时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完善环境风险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在环境突发事件发生时各项措施切实有效,确保环境安全 (八)对《报告表》中未涉及的环境问题评价,若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出现,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把环境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三、工程自批复之日起5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若本工程在建设性质、规模、选址、采用的生产工艺或环保设施等方面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从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 实际建设情况:(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期间必须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施工期废水、扬尘、弃渣、噪声等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不得影响周边单位及居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二)落实大气处理措施。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减少原材料运输车辆、混凝土运输车辆、厂区等扬尘的产生。设置封闭式砂石料仓安装喷雾装置,粉料储罐选择自带滤芯式脉冲除尘器;封闭式进料、骨料传输、计量、投料。封闭搅拌机、进料口处安装洒水喷头,采用覆盖运输、厂区道路硬化、控制车速、道路清扫及洒水等措施,减轻扬尘污染。 (三)落实废水处理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清掏用于农作物施肥,洗手等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使用,不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通过项目**的2个化粪池收集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项目区周边耕地施肥,不外排;生产废水设置三级沉淀(容积60m3)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区洒水降尘,不外排。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四)落实噪声防治措施。优化厂区布局,将产生噪声较高的搅拌楼布置于场地中部,在东侧应考虑增加项目围挡,并在厂界四周尽量种植高大乔木,以起到隔声降噪的作用。对于空气动力性噪声的机械设备,出风口加装消声器,并将空压机布置在封闭机房内,皮带输送机采用封闭输送。强化行车管理制度,厂区内严禁鸣号,进入厂区低速行驶,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做好固体废物的管理工作。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混凝土运输罐车残余混凝土、沉淀池沉渣回用于混凝土生产。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运至项目南侧******处理站统一处置。建筑垃圾可再生利用部分回收出****收购站,****回收部****政府指定地点堆放,建筑材料包装以及边角料统一收集后外售。 (六)运营期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要按照《报告表》中提出的措施规范处置,明确其暂存地点,建立健全废机油管理台帐,收集后的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定期进行处置,并做好联单转运记录台账。 (七)加强环境管理风险管理,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制定环境保护各项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周围环境安全,杜绝因项目建设而导致的污染纠纷及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同时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完善环境风险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在环境突发事件发生时各项措施切实有效,确保环境安全 (八)对《报告表》中未涉及的环境问题评价,若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出现,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把环境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三、工程自批复之日起5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若本工程在建设性质、规模、选址、采用的生产工艺或环保设施等方面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从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30万m3/a | 实际建设情况:30万m3/a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搅拌 | 实际建设情况:搅拌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沉淀池,除尘器,洒水降尘,危险废物暂存间等 | 实际建设情况:沉淀池,除尘器,洒水降尘,危险废物暂存间等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你公司要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做好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你公司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自主开展竣工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报告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 实际建设情况:你公司要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做好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你公司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自主开展竣工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报告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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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脉冲除尘器 | 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 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 0.536 |
| 1 | 合理布局、基础减震、距离衰减。定期检查,维修设备。 | 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达标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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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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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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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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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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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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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