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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你镇《关于申请2025年度第三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晋金政〔2025〕5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镇辖区内的集体农用地0.024公顷(其中:旱地0.0068公顷、其他农用地0.0012公顷、其他草地0.01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列入我市2025****基地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
二、本批次集体农用地转用涉及的村、地类及面积具体为:金井镇洋下村旱地0.0068公顷、其他农用地0.0012公顷;溜江村其他草地0.016公顷。
三、涉及补偿安置,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四、请你镇负责相关审核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向该批次申请对象提供建设用地,并按规定做好备案工作。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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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