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422省道(宁启铁路-浦六路段)周边环境整治工程项目 **** 采购项目的潜****政府采购网、**公共采购信息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1-16 14:00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422省道(宁启铁路-浦六路段)周边环境整治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为359.961422万元(暂列金为22.949274万元)
采购需求:
主要内容包括原地表清杂、回填土方、场地平整、绿化苗木种植、文化墙砌筑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因422省道施工延期或拆迁原因导致无法施工的,合同履行期顺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会计报表或参加本次采****银行资****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建办城【2017】27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不设置企业园林绿化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类专业则必须提供学历证书)且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与投标供应商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依法办理了社会养老保险的本单位工作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投标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政府采购网、**公共采购信息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2026-01-16 14:00 (**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时间:2026-01-16 14:00 (**时间)
地点:**市**区江东北路95号3楼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考察或联系采购人咨询。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请各潜在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地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4、“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使用江****认证中心CA数字证书和**国际****公司电子签章。供应商通****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上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请至****门大街145****中心二期三楼大厅CA办理窗口(025-****8701)或**江东中路265****交易中心北门外1255室(025-****5941)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
5、供应商通****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230633ce9.html。
6、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com/)“****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7、****政府采购网、**公共采购信息网公示发布。若有关本次招标存在的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政府采购网、**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大厦28楼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025-****90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珠江路342号
联系人:祝 工
联系电话:150****29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祝 工
电话:150****2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