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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2025-11-25
****环境局**分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人民政府令第388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开展期间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信息公开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1.6亿平方米膜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租用****公司现有厂房
项目性质:**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租赁****公司现有厂房(租赁面积为20000m2),购置凹版印刷机、涂布机、贴合机、自动分切机等设备,形成年产1.6亿平方米水性及油性热转印膜的生产能力(其中1.2亿平方米水性PVC膜系列产品、0.4亿平方米油性热转印膜系列产品)。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保护目标详见表 1。
表 1 项目所在区域周围主要保护目标
| 类别 | 序号 | 坐标m | 保护对象 | 相对厂址位置 | 相对厂界距离m | 保护内容 | 保护要求 | |
| X | Y | |||||||
| 环境空气 | 1 | 284270.5 | ****583.5 | 戴家场 | N | ~140 | 居住区 | 环境空气质量 二类标准 |
| 2 | 284328.6 | ****278.5 | 吴家场 | SE | ~170 | 居住区 | ||
| 3 | 283965.4 | ****394.7 | 西兜里 | SW | ~140 | 居住区 | ||
| 4 | 284275.3 | ****089.6 | 双丰村 | S | ~140 | 居住区 | ||
| 5 | 282057.9 | ****062.8 | 龙联村 | NW | ~2400 | 居住区 | ||
| 6 | 285616.4 | ****936.9 | ****社区 | NE | ~1500 | 居住区 | ||
| 7 | 285805.2 | ****975.6 | ****社区 | NE | ~1800 | 居住区 | ||
| 8 | 285505.0 | ****285.5 | **社区 | NE | ~1700 | 居住区 | ||
| 9 | 284512.5 | ****142.4 | 红新村 | N | ~2000 | 居住区 | ||
| 10 | 285582.5 | ****595.3 | 红晓村 | NE | ~1800 | 居住区 | ||
| 11 | 285025.7 | ****970.8 | 镇西村 | NE | ~700 | 居住区 | ||
| 12 | 285577.7 | ****167.1 | **村 | E | ~1500 | 居住区 | ||
| 13 | 283447.4 | ****980.9 | 大临村 | SW | ~2000 | 居住区 | ||
| 14 | 285166.1 | ****062.8 | ****幼儿园 | NE | ~1260 | 学校 | ||
| 15 | 285538.9 | ****583.5 | ****中学 | NE | ~1350 | 学校 | ||
| 16 | 285965.0 | ****116.0 | ****小学 | NE | ~2040 | 学校 | ||
| 17 | 285950.5 | ****762.6 | ****医院袁花分院 | NE | ~1880 | 医院 | ||
| 地表水 | 袁硖港及其支流 | 水质达Ⅲ类标准 | ||||||
| 声环境 | 1 | 284270.5 | ****583.5 | 戴家场 | N | ~140 | 居住区 | 声环境2类标准 |
| 2 | 284328.6 | ****278.5 | 吴家场 | SE | ~170 | 居住区 | ||
| 3 | 283965.4 | ****394.7 | 西兜里 | SW | ~140 | 居住区 | ||
| 生态环境 | ****园区内河等生态环境 | 区域整体生态环境质量不降低 | ||||||
1、大气环境影响
正常工况下项目废气经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大气环境影响初步预测结果显示,项目建成后周边环境空气质量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
2、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厂区实施雨污分流,厂区排水均能满****处理厂纳管标准,并最终经处理达标后排海。因此,本项目不会对周边水体水质产生污染影响。
3、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影响。
为了达到对周围土质及地下水质不产生不利影响的目的,要求建设单位切实落实好项目的设备维护、检修工作,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同时加强污染物产生主要环节的安全防护、报警措施,加强危废暂存间等重点防渗区的地面防渗工作,在上述条件下,项目不会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4、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生产线等设备运行噪声,合理进行设施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级一般介于75~85dB之间。对各设备设置减振降噪基座、减振垫片、设置隔声罩、消声器等。经预测,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周边敏感点噪声可达2类标准限值要求。
5、固废
本项目所有固废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可以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落实各项处置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不会对周边环境影响产生影响。
6、环境风险
根据项目所使用的原辅材料及产品,项目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会发生危险物质泄漏事故,具有潜在泄漏以及火灾爆炸引起的环境风险事故。建设单位应从原辅料、产品、危废的贮存、运输及日常生产操作着手,多方面积极采取防护措施,加强风险管理,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一旦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可以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因此,在建设单位做好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前提下,其环境风险可以得到控制,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本项目实施后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清单见表 2。
表 2 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清单一览表
| 类别 | 污染防治措施内容 | 处理效果 |
| 废水 | 1、厂区应严格落实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工作。 2、废气喷淋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3、设置标准化污水排放口。 | 满足GB8978-1996、DB33/887-2013相应排放限值 |
| 废气 | 1、水性PVC膜调配、印刷、烘干废气收集后,采用水喷淋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 2、贴合废气采用水喷淋+高压静电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2)。 3、油性转印膜调配、印刷废气经沸石转轮吸附浓缩,浓缩气与烘干废气经RTO焚烧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3)。 4、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4)。 | 满足GB41616-2022、DB331415-2025、GB14554-93相应排放限值 |
| 噪声 | 1、对泵机、空压机等类的噪声设备可装隔声罩。 2、对于风机类设备的进出口管道,以及因工艺需要排气放空的管线,采取适当消音措施,减少气流脉动噪声。 3、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 厂界达到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 固废 |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分类贮存、合法处置。危废委托具备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委外作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无害化、**化、减量化处置 |
| 土壤及地下水 | 1、危险化学品库、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等区域实行重点防渗。 2、生产车间地面实行一般防渗。 3、厂区道路等实行简单防渗。 | 不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
| 环境风险 | 1、本次项目实施后,企业应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加强生产过程、运输过程、贮存过程、末端处置过程风险防范,及时编制应急预案并备案,依照相应要求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2、根据《****生态环境厅 ****应急管理厅关于加****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通知》(浙环[2020]281号)、《****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浙安委[2024]20号)要求,污染防治设施设计时应进行安全设计,并纳入安全评价范围。建议企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本项目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自行(或委托)开展安全风险评估。 | 最大程度的降低风险事故的发生概率 |
****年产1.6亿平方米膜项目拟租用****公司现有厂房,所处区域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环境条件较为优越,符合生态环境管控方案、国土空间规划、规划环评的要求;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实施后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可在区域内进行替代平衡;项目实施后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相关要求;本项目具有较高的清洁生产水平,符合清洁生产原则要求;本项目风险防范措施符合相应的要求;该项目产品、生产工艺和设备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本次公示期间,环评报告书可至建设单位办公场所查阅,必要时可通过邮件、电话等形式向建设单位等索要补充信息。
报告书查阅及索要补充信息时间:2025年11月26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公示形式:1、在**政务服务网进行公示;2、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委员会公告栏进行公示。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的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居住或办公信息、身份证明材料。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6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25年11月26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
联系人:沈总 联系电话:158****5214
办公地点:**省**市**市袁花镇**路2号
2、环评单位:**省****公司
联系人:阳工 联系电话:0571-****7983
3、环保主管单位:
****环境局**分局 联系电话:0573-****9022
****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3-****2725
本项目在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将在**省****公司(网址:)进行全文公开。
****(盖章)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