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海益鑫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不含燃气备用锅炉)

审批
广东-汕头-澄海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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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515MA54UC2RXK黄毅
陈铤**省**市**区
**省**市**区溪南镇内厝村汕北大道8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益鑫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不含燃气备用锅炉)****
2021版本:087-火力发电;热电联产(均含掺烧生活垃圾发电、掺烧污泥发电)D4412-D4412-热电联产
******区 ******区溪南镇内厝村溪南金南路与银凤路交界处C-2-3地块
经度:116.815000 纬度: 23.532500****环境局
2022-01-13
汕市环建〔2022〕1号****0515MA54UC2RXK001V
2025-03-10111700
902****
****0515MA54UC2RXK****公司
****0500MA4UN6BN18****公司
****0500MA4UN6BN182025-09-06
2025-12-082026-01-05
http://www.****.cn/news_40/121.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项目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建设内容:项目设计2套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一台抽凝式+一台背压式),装机配置为2台50MW燃气轮机组+1台25MW抽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1台7MW背压式汽轮机组+2台75t/h余热锅炉,同期配套1×50t/h燃气备用锅炉作为备用供热汽源(仅在主体工程故障时启用以保障企业生产用热),以及气化站、调压站等辅助设施。 2、生产规模: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发电量7.76亿千瓦时,年供电量7.50亿千瓦时,年供热量214.7万吉焦(供汽参数为1.5MPa、250~270℃、120t/h),年耗气1.876亿立方米,发电机组年利用小时为6270小时,分布式供能热电比为79.4%。 3、总量控制:根据环评及排污许可证,本项目废水总量****处理厂不再重新申请,项目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SO2 8t/a,NOX 231.49t/a,烟尘16.2 t/a。1、验收范围:本次验收范围为******益鑫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不含燃气备用锅炉)。 2、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包括2套西门子SGT-800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一台抽凝式+一台背压式),装机配置为2台51.9MW燃气轮机组+1台25MW抽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1台7MW背压式汽轮机组+1台65.4t/h余热锅炉+1台65.8t/h余热锅炉,以及建设1座规模为60000Nm3/h的气化站、调压站、化学水系统和循环冷却水系统等。 3、生产规模:项目主要生产供热蒸汽、电能,预计年发电量7.76亿千瓦时,年供电量7.50亿千瓦时,年供热量214.7万吉焦(供汽参数为1.5MPa、250~270℃、120t/h),年耗气1.876亿立方米,发电机组年利用小时为6270小时,分布式供能热电比为79.4%。 4、总量控制:经核算,本项目废气污染物SO2排放量为6.451t/a,NOX排放量为154.56t/a,颗粒物排放量为8.017t/a,符合项目环评报告表及排污许可证的总量控制要求。
根据汕市发改〔2024〕275号,项目燃气轮机组功率从50 MW改为51.9 MW,变动幅度为3.8%。根据实际需求,余热锅炉蒸发量从75t/h调整为65.4t/h或65.8t/h,变化幅度约-12.5%。上述变动均不涉及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产品品种:发电量、供电量、供热量。 2、生产工艺: (1)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包含两类循环,一是高温燃气为工质的燃气轮机循环,二以水蒸汽为工质的汽轮机循环。抽凝式联合循环装置包括燃气轮机、余热锅炉、汽轮机、发电机等主机和凝汽器、给水泵、凝结水泵、循环水泵、主变压器装置等主要辅机。背压式联合循环装置包括燃气轮机、余热锅炉、汽轮机、发电机等主机和给水泵、主变压器装置等主要辅机。 (2)调压站:项目设置一座敞开布置的天然气调压站、LNG气化站,对厂外来的天然气进行控制、调压和计量,使天然气供应满足燃气轮机进气要求。 (3)LNG气化站:液化天然气通过槽车从原产地(或接收站)运送至LNG气化站内,利用卸车增压器将LNG卸至站内LNG储罐储存,储罐内LNG通过热水循环式水浴汽化器在站内进行调压、计量、加臭,然后输送至厂区管网。 3、原辅料、燃料:天然气、工业用水、生活用水、反渗透阻垢剂、还原剂、盐酸、液碱、次氯酸钠、缓蚀阻垢剂、聚丙烯酰胺、聚合氯化铝、氨水、联氨、磷酸三钠、四氢噻吩。 4、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天然气供应按管道气输送为主,使用槽车装卸至LNG储罐储存为辅;盐酸、液碱、次氯酸钠使用槽车装卸至化水处理室外储罐储存,氨水和联氨使用桶装储存。1、产品品种:发电量、供电量、供热量。 2、生产工艺: (1)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包含两类循环,一是高温燃气为工质的燃气轮机循环,二以水蒸汽为工质的汽轮机循环。抽凝式联合循环装置包括燃气轮机、余热锅炉、汽轮机、发电机等主机和凝汽器、给水泵、凝结水泵、循环水泵、主变压器装置等主要辅机。背压式联合循环装置包括燃气轮机、余热锅炉、汽轮机、发电机等主机和给水泵、主变压器装置等主要辅机。 (2)调压站:项目设置一座敞开布置的天然气调压站、LNG气化站,对厂外来的天然气进行控制、调压和计量,使天然气供应满足燃气轮机进气要求。 (3)LNG气化站:液化天然气通过槽车从原产地(或接收站)运送至LNG气化站内,利用卸车增压器将LNG卸至站内LNG储罐储存,储罐内LNG通过热水循环式水浴汽化器在站内进行调压、计量、加臭,然后输送至厂区管网。 3、原辅料、燃料:天然气、工业用水、生活用水、反渗透阻垢剂、还原剂、盐酸、液碱、次氯酸钠、缓蚀阻垢剂、氨水、磷酸三钠、四氢噻吩。 4、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天然气供应按管道气输送为主,使用槽车装卸至LNG储罐储存为辅;盐酸、液碱、次氯酸钠使用槽车装卸至化水处理室外储罐储存,氨水使用槽车装卸至氨水储罐储存。
本项目实际建设时取消了联氨、聚丙烯酰胺、聚合氯化铝辅料,调整盐酸等辅料的年使用量。其中联氨改用功能相似的氨水替代,并提升了氨水的储存能力。氨水采用4m3储罐储存,并加装有毒气体泄漏报警装置以加强管理。盐酸等辅料用量变化的原因是实际处理中,超滤、反渗透等设备需进行酸洗、中和、消毒等工序,导致实际用量较环评阶段增加,并取消使用聚丙烯酰胺、聚合氯化铝,但盐酸等辅料的运输、装卸、贮存方式未变,不会增加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化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超滤、反渗透浓水、阴阳离子交换器再生废水(酸碱废水)等化水处理系统排污水,与锅炉排污水、循环水系统冷却塔排污水、主厂房地面冲洗水排入厂区污水管道至废水池(有效容积300m3),经酸碱中和、沉淀预处理由污水排放口排放到******处理厂深度处理,最终排入利丰排渠。生活污水经隔油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到******处理厂深度处理,最终排入利丰排渠。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2台燃气轮机废气采用干式低氮燃烧控制氮氧化物浓度后分别经2根40m高钢烟囱高空排放。当气化站管道和储罐发生非正常超压时,设置于相应工艺管道上和罐顶的安全保护装置(安全放散阀)会启动,排出天然气。气化站安全放散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通过气化站放散管(排空管,排放高度约12m)集中排放。LNG工艺装置区无组织废气主要产生于系统检修、管阀泄漏、卸车作业等,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LNG气化站产生的臭气主要是由于天然气中添加的加臭剂四氢噻吩引起的,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在罐装卸和使用氨时有氨气的无组织排放,氨水在加入过程及余热锅炉给水、凝结水时,氨水会挥发出极少的氨气,氨以无组织排放。LNG气化站储罐及工艺区设100m卫生防护距离,综**泵房及锅炉补给水处理区域设50m卫生防护距离,减少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建议主厂房墙体增加隔声、吸声处理等;建议加强厂区内及厂界绿化,进一步降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4、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企业应加强生产设备的管理,对可能产生无组织排放及跑、冒、滴、漏的场地进行防渗处理。根据项目各功能单元是否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及其风险程度,将项目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污水处理各构筑物及埋地管道采取重点防渗措施。 5、危险废物主要包括锅炉补给水处理过程产生的废交换树脂和设备检修废油(包括调压站、变压器及其事故消防含油有废水),****公司危废暂存间,废交换树脂送供应商回收处置,其他危废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化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超滤、反渗透浓水、阴阳离子交换器再生废水(酸碱废水)等化水处理系统排污水,与锅炉排污水、循环水系统冷却塔排污水、主厂房地面冲洗水排入厂区污水管道至废水池(有效容积300m3),经酸碱中和、沉淀预处理由污水排放口(WS-1A0265)排放。生活污水经隔油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与预处理后的工业废水混合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到******处理厂深度处理,最终排入利丰排渠。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2台燃气轮机废气采用干式低氮燃烧器,经机组配套的余热锅炉余热利用后,分别由2根45m高钢烟囱(FQ-1A0264-1、FQ-1A0264-2)高空排放。当气化站管道和储罐发生非正常超压时,设置于相应工艺管道上和罐顶的安全保护装置(安全放散阀)会启动,排出天然气。气化站安全放散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通过气化站放散管(排空管,排放高度约15m)集中排放。LNG工艺装置区无组织废气主要产生于系统检修、管阀泄漏、卸车作业等,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LNG气化站产生的臭气主要是由于天然气中添加的加臭剂四氢噻吩引起的,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在罐装卸和使用氨水时有氨气的无组织排放,氨水在加入过程及余热锅炉给水、凝结水时,氨水会挥发出极少的氨气,氨气以无组织排放。LNG气化站储罐及工艺区设100m卫生防护距离,综**泵房及锅炉补给水处理区域设50m卫生防护距离,减少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主厂房燃机、汽机、燃气轮机、余热锅炉、风机、泵等生产设备及辅助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音等措施,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在厂界设置绿化带等降低噪声。 4、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按各功能单元进行分区防渗,污水处理各构筑物及埋地管道采取重点防渗措施,详见附图8:分区防渗图。 5、危险废物主要包括锅炉补给水处理过程产生的废交换树脂、设备检修废油(包括调压站、变压器及其事故消防含油有废水)、含油废抹布和在线监测废液,****公司危废暂存间(TS-001),废交换树脂送供应商回收处置,其他危废定期委托****处理中心有限公司处置。
本期项目无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设有1个废水间接排放口,且该排放口位置未发生改变。废气排放口高度由40米调整为45米,气化站放散管高度由12米调整为15米,在验收阶段补充识别出含油废抹布和在线监测废液,并已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此变更不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位于**市**区溪南镇内厝村溪南金南路与银凤路交界处C-2-3地块,占地面积85700平方米(包含预留用地)。项目总平面布置按照功能分区将厂区分为主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办公区。主生产区:由主厂房、燃气轮机、余热锅炉、燃气锅炉等构成,位于整个厂区中偏西南。辅助生产区:围绕生产区设置在生产区外围。本项目位于**市**区溪南镇内厝村溪南金南路与银凤路交界处C-2-3地块,占地面积69318.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908.37平方米。本期项目总平面布置按照功能分区将厂区分为主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办公区。主生产区:由主厂房、燃气轮机、余热锅炉、燃气锅炉等构成,位于整个厂区中偏西南。辅助生产区:围绕生产区设置在生产区外围。
整体布局保持不变,仅化水处理车间及室外储罐、雨水泵站的位置进行了微调。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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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6.451 8 0 0 6.451 6.451 /
0 154.56 231.49 0 0 154.56 154.56 /
0 8.017 16.2 0 0 8.017 8.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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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酸碱中和、沉淀设施 项目废水排放执****处理厂接管标准限值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三级标准限值的较严值。 项目化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超滤、反渗透浓水、阴阳离子交换器再生废水(酸碱废水)等化水处理系统排污水,与锅炉排污水、循环水系统冷却塔排污水、主厂房地面冲洗水排入厂区污水管道至废水池(有效容积300m3),经酸碱中和、沉淀预处理由污水排放口(WS-1A0265)排放。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与预处理后的工业废水混合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到******处理厂深度处理,最终排入利丰排渠。 经监测,项目废水排放污染物pH值、CODCr、BOD5、SS、氨氮、总磷、总氮、氟化物、石油类和挥发酚监测结果均符****处理厂接管标准限值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三级标准限值较严值。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干式低氮燃烧器 项目燃气轮机烟气中SO2、NOX、颗粒物排放浓度及烟气黑度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表1相关标准限值。 项目2台燃气轮机废气采用干式低氮燃烧器,经机组配套的余热锅炉余热利用后,分别由2根45m高钢烟囱(FQ-1A0264-1、FQ-1A0264-2)高空排放。 经监测,项目1#机组余热锅炉排放口(FQ-1A0264-1)和2#机组余热锅炉排放口(FQ-1A0264-2)燃机轮机废气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林格曼黑度监测结果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表1相关标准限值。
2 / LNG储罐区、工艺装置区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及**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臭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中新扩改二级厂界标准值。 当气化站管道和储罐发生非正常超压时,设置于相应工艺管道上和罐顶的安全保护装置(安全放散阀)会启动,排出天然气。气化站安全放散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通过气化站放散管(排空管,排放高度约15m)集中排放。 在罐装卸和使用氨水时有氨气的无组织排放,氨水在加入过程及余热锅炉给水、凝结水时,氨水会挥发出极少的氨气,氨气以无组织排放。LNG气化站储罐及工艺区设100m卫生防护距离,综**泵房及锅炉补给水处理区域设50m卫生防护距离,减少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经监测,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臭气浓度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中新扩改二级厂界标准值。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减振、隔音等措施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的3类区标准。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主厂房燃机、汽机、燃气轮机、余热锅炉、风机、泵等生产设备及辅助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音等措施,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在厂界设置绿化带等降低噪声。 经监测,项目东北侧、东南侧、西北侧、西南侧厂界环境噪声昼夜间等效声级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企业应加强生产设备的管理,对可能产生无组织排放及跑、冒、滴、漏的场地进行防渗处理。根据项目各功能单元是否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及其风险程度,将项目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污水处理各构筑物及埋地管道采取重点防渗措施。 项目按各功能单元进行分区防渗,污水处理各构筑物及埋地管道采取重点防渗措施,详见附图8:分区防渗图。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危险废物主要包括锅炉补给水处理过程产生的废交换树脂和设备检修废油(包括调压站、变压器及其事故消防含油有废水),****公司危废暂存间,废交换树脂送供应商回收处置,其他危废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危险废物主要包括锅炉补给水处理过程产生的废交换树脂、设备检修废油(包括调压站、变压器及其事故消防含油有废水)、含油废抹布和在线监测废液,****公司危废暂存间(TS-001),废交换树脂送供应商回收处置,其他危废定期委托****处理中心有限公司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变压器旁设置1座100m3事故油池,雨水泵站东侧设置1座450m3事故水池。 项目在变压器旁设置1座100m3事故油池,以及设置容积约1030.8m3的事故废水储存设施(由721.24m3LNG储罐区围堰及309.8m3雨水泵站水池构成)。事故废水或废油经收集后,待事故处理完毕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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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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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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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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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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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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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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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