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II、III类射线装置、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

审批
重庆-重庆-大足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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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1-05

项目名称 销售II、III类射线装置、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
建设地点 **市直辖市**区龙棠大道15号 营业面积
(平方米)
710.49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代波
联系人 李萍 联系电话 133****7868
项目投资(万元) 100 环保投资(万元) 2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2-0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72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项中销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的;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的;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销售Ⅱ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
建设内容及规模 公司代理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及销售II类、III类射线装置(仅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及射线装置,不进行贮存、安装调试、维护)。 二、建设规模:****医疗机构销售:1.粒子能量小于100兆电子伏的医用加速器,最大销售量5台/年;2.血管造影用X射线装置,最大销售量10台/年;3.医用诊断X射线装置,最大销售量72台/年,4.Y-90,年最大用量9E 12/年。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辐射环境影响 环保措施:
环保措施:我司只负责代理销售,不设置任何场所对各类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射线装置进行贮存、调试、维护,本公司运营过程中不接触射线,无辐射环境影响产生,为加强管理,本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1.成立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2.制定辐射工作人员培训考核计划。对从事辐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相应辐射安全和防护培训考试,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3.有健全的岗位管理职责分工。4.制定射线装置销售台账管理制度,并做好销售台账记录。5.销售射线装置设备时,告知用户单位到环保部门办理使用射线装置的环评和辐射安全许可证等环保手续。
承诺:**** 代波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代波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76。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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