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细则》(滨政法〔2022〕11号)、《关于开展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细则》(滨区政法〔2022〕19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滨**老**排水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滨**北大沟,西由渤海九路起**秦台河,****广场(渤五黄十)。
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对北大沟区域4.3千米河道改造提升,对全河段清淤疏浚,改造沿线配套构筑物25处及8.6千米排水管网;对渤海九路至渤海六路段1.4千米原暗涵封盖进行拆除,建设两岸挡墙2.8千米、巡河路1.5千米;对渤海五路、黄河七路段1.7千米原暗涵封盖进行拆除,维修改造两岸挡墙3.4千米。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论: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华人民******委员会令第7号),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的第二十二条“城镇基础设施”之第 2 款“市政基础设施:城镇供排水工程及相关设备生产,地级及以**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地下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城市燃气工程,城镇集中供热建设和改造工程(包括长距离集中供热管网应用工程),城市节水技术开发与应用,城市燃气塑料管道应用工程,海绵城市、排水防涝工程技术产品开发生产”的要求,为国家鼓励类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经初步评估,该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为低风险,项目可以实施。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公示对象为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农民、****事业单位。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该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发展和自身生活的影响;
2、该项目实施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主要风险;
3、对该项目实施的态度;
4、对该项目实施的意见、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要求。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公示单位联系,表达对该工程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日内。
六、评估单位
您对本工程的意见或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通过电话、传真、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给我们,您的意见和建议将对该项目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在此,对您的积展参与,我们由衷的表示感谢!
单位名称:******公司
单位地址:**省**市滨**彭李街道黄河五****中心D座1501
联系人:孙龙燕
联系电话:189****9496
邮编:256600
E-mail:****@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