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1月5日拟对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布拖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5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关于2026年1月5日拟对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05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凉山州**县山洪防御水利测雨雷达快速监测系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5日-2026年1月9日。

电话:0834-****305。

地址:**市土城巷63****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凉山州**县山洪防御水利测雨雷达快速监测系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省****县九都镇芝洛古村4组

****

**鑫****公司

1、**50m2砖混结构雷达机房1座,**10m高水利测雨雷达塔1座及配套防雷设施。2、建设雷达站点附属工程(地面硬化、大门和外电连接等)。3、**1部714XPR多普勒气象雷达发射系统、接收系统、天伺系统、信号处理系统(含终端及配套软件)、雷达标准输出控制器等。

一、施工期

(一)大气施工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污染。①施工前须制定控制工地扬尘方案,施工期间接受城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采取有效防尘措施。②风速四级以上易产生扬尘时,建议施工单位应暂停土方开挖,采取覆盖堆料、湿润等措施,有效减少扬尘污染。③及时清运施工废弃物,暂时不能清运的应采取覆盖等措施,工程完毕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④施工运输车辆严禁不经过冲洗直接进入城市道路。⑤施工区域周围设置不低于2.5m的实体围挡。

(二)废水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冲洗废水。①本工程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5m3)收集后用于施工现场的洒水降尘,不外排。②施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通过施工区内防渗旱厕收集后就近用于草甸、灌木丛施肥,不外排。

(三)噪声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有挖掘机、汽车等。①在施工开始前,建设单位必须进行施工公示,让施工场地周围群众对工程有所了解,明白工程施工对他们的影响是暂时的,以求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22:00~6:00时段施工。③在施工机械上尽可能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和施工机械,同时定期维护和保养设备,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控制施工场界噪声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四)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土石方、建筑废渣及设备包装材料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①表土剥离过程中剥离的表土应做好及时收集运送至场地内临时堆场储存,转运过程应做好土方压实、覆盖措施。②临时堆场要做好防尘覆盖、防雨覆盖措施,防止扬尘和水土流失。③施工运输车辆在驶离施工现场时,必须采取措施清扫车体,严禁带泥上路。④运输车辆必须严格落实密闭运输措施,装填高度应低于车辆外缘,并采取篷布覆盖压实,避免在行驶过程中尘土飞扬或泥土洒落路面,防止逸散。⑤必须保持运输车辆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车厢完好无损,严禁车厢底板和四周以及缝隙泄漏泥、砂等污物;必须配备后车厢挡板,凡无后车厢挡板的车辆,不准从事运输业务。⑥运输车辆不得超载、超宽、超高运输,对于无法避开的人口聚集区域,则要求车辆运输时间点避开出行高峰期,途经路段附近有城镇居民点路段,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水土保持措施①站区及道路施工应集中在征地范围内,避免不必要的扰动。②土石方作业过程土方临时堆放必须坚持“先挡后弃”。③站区施工期应先行建设排水沟,减少地表径流侵蚀。④站区施工期应设置建筑垃圾堆放场地,集中管理,并做好临时堆放场地的临时防护措施。⑤施工结束后,及时对现场进行清理,将施工废弃物运出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⑥站区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绿化,防止水土流失。⑦旱厕和废水沉淀池在施工期结束后需清理后再覆土填埋,根据工程情况表面恢复原状或用作工程建设用地。(2)植被保护措施①施工人员要注意生产和生活用火,以免引发火灾,造成对植被和生境的不必要的破坏。②对因施工期间破坏的施工迹地,工程结束后应尽快实施生态恢复措施;根据当地的物种分布特征,植被恢复时建议选用的当地物种。③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尽量减少对施工区域周边地表植被的压占,不得随意扩大施工面积,要注意避免施工车辆的超范围行驶,更需尽量将施工范围限制在占地范围内。④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工程弃渣,不得直接遗弃于施工现场,也不得在征地范围外随意堆弃。在征地范围内的堆积弃方,应进行集中保存,并采取遮盖和挡护措施,以减少水土流失的可能性。在有条件的地段,应对堆积边坡进行适度的植被恢复。⑤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废弃物,应集中收集装袋,并在结束施工时带出施工区域,不得随意丢弃于施工区域,既造成环境污染,又对植被的正常生长发育产生不良影响。⑥施工结束后采用当地常见树种、灌草等对站区空地进行绿化等。

(3)动物保护措施①在施工期间,禁止爆破施工。②加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教育,禁止猎杀兽类、鸟类。③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进行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和重建,尽可能早地恢复遭受破坏地段的自然生境原貌、野生动物的可利用生境。④施工中尽量控制声源、设置围墙以减少噪声干扰。通过减少施工震动、敲打、撞击和禁止施工车辆在保护区鸣笛等措施避免对野生动物产生惊扰。

二、运营期

(一)电磁环境

①项目建成后评价范围内近场区功率密度轴向范围内、偏轴向最低在水平高度13.9m以上部分范围内,远场区距离天线轴向137m-312m区域存在超过《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和《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T10.3-1996)的0.2484 W/m2限值要求的情况,远场区距离天线轴向大于312m区域满足标准要求。电场强度在近场区、远场区均满足标准要求。②由于本项目雷达天线最低工作仰角为1°,在正常运行时天线主瓣是无法扫描到地面的,低于主射轴向范围内少部分区域受到电磁辐射影响,地面环境(1.7m高度)所受电磁辐射很低,远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和《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T10.3-1996)标准要求。③对雷达周围一定区域内的建筑物高度应进行限制,根据现场调查,目前周边没有任何建筑物,雷达建设具备较好的净空条件。今后雷达站附近建筑物及构筑物的建设,应当遵循高度限制条件。能够保证本项目运行对周边环境的电磁辐射影响程度控制在标准的可接受范围内。

(二)废气营运期项目外排废气主要为柴油发电机燃烧废气。项目设置单独的发电机房,使用0#柴油作为燃料。在使用过程中会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燃烧高温烟气,废气经发电机自带尾气管道无组织排放。由于柴油发电机废气排放属间断性、流动性无组织排放,特点是排放量小,加之项目场

地开阔,扩散条件良好,对其不加处理也可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废水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产生。(四)噪声营运期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且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无居民点分布,因此,项目运营期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五)固体废物项目为无人值守雷达站,运行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旧蓄电池及柴油发电机产生的废机油。①废旧蓄电池:项目UPS电源报废后会产生废旧蓄电池,一般3~5年更换一次,产生量约为0.27t/次,约0.09t/a。每次更换蓄电池前,联系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到站内直接装车运走,不在站内暂存。②废机油:备用柴油发电机机油更换周期一般为运行250小时或12个月,本项目柴油发电机仅在停电情况下使用,约每年更换一次机油,每次更换产生的废机油量约为15L(约13kg)。定期由维修单位到站由容器密闭收集并带走处置,不在项目场址内暂存。

(六)地下水、土壤①源头控制措施,项目应根据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加强环境管理,采取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的措施。正常运营过程中应加强控制及处理机修过程中污染物跑、冒、滴、漏,同时应加强对防渗工程的检查,若发现防渗密封材料老化或损坏,应及时维修更换。②分区防治措施,将厂区按各功能单元所处的位置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以及简单防渗区三类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域。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