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你公司****商贸有限公司取水许可证取水权人名称及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已收悉。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等有关规定,提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经研究,****商贸有限公司取水许可证原取水权人名称******公司****商贸有限公司,同意取水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余燕首,并核发新的取水许可证。
根据有关规定,取水许可证采用电子证照,不再发放纸质取水许可证,用水单位可自行打印,电子证照与纸质取水许可证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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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