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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位于**县郊尾镇后沈村(XG挂-2025-2号地块),建设单位为****。
因生产工艺需要,建设单位拟对原批准的总平面进行局部调整(具体详见规划总平面)。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加强公众参与,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总平面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如您对上述项目总平有意见表达,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4-****182,联系地址:****中心******局审批股)。
附注:
1、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2、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图:
1.****中心****园区总平面图(调整前)
2.****中心****园区总平面图(调整后)
******局
2026年0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