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2025年12月22日 |
| 标 题:**** 关于祥周****基地配套设施 建设项目(二期)建议书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东发改农经〔2025〕41号 |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23日 |
****政府:
报来《关于要求批复祥周****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建议书的请示》(祥政报〔2025〕38号)及附件材料收悉。经审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为推动特色产业壮大发展,完善产业基础配套设施,有利于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品附加值,同时,增加就业,提高人民收入,对实现乡村**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实施祥周****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具有重要意义。
二、项目名称及项目代码:祥周****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址:**市**县祥周镇
四、项目建设工期:本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5年12月至2026年1月,总工期约2个月。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泥结碎石路面6800平方米,保温大棚14300平方米,排水沟68米,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5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
请据此批复依法依规开展下阶段前期工作并按规定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填报项目实施信息。项目开工前填报前期工作信息,项目开工后于每月底前填报当月累计完成投资情况,直至项目竣工。请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开展项目建设、运营等工作。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资金未落实前不得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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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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