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行**麓**渠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南水北调中线-卫河沿线(**县、**县、**县)矿山生态修复子项目(Ⅱ-3第一批**县区域)监理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太行**麓**渠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南水北调中线-卫河沿线(**县、**县、**县)矿山生态修复子项目(Ⅱ-3第一批**县区域)监理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2月25日
5、评审日期:2026年1月5日
二、成交情况:
| 序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合同履行期限 | 质量 | 成交金额(元) |
| 1 | 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审计配合等)及施工养护期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 **** | **省****原区煤仓北街17号 | 同施工工期及施工养护期 | 合格 | 127000元 |
三、评审专家名单:皇甫**、刘安珠、赵新旺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协会【豫招协[2023]002号】《**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5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步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联系人:丁国庆
联系电话:135****3311
地址:**县人民路与**路交叉口东南角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宋改方
联系电话:188****7069
地址:**市**区财富公馆东单元19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