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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1-05
| 项目名称 | ****基地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县****地区**县吾萨克镇喀库拉村石油 **油库边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771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赵振学 |
| 联系人 | 陈刚 | 联系电话 | 189****8642 |
| 项目投资(万元) | 74.3 | 环保投资(万元) | 74.3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2-28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中心综合办公楼屋顶布置128块太阳能光伏板发电,企业采取并网发电,完全自发自用,余电不上网的方案,消纳太阳能发电。光伏电站系统装机容量为79.36kW,平均每年可以提供约114269KWh的绿色电能,预计二氧化碳减排量63.53吨/年,****电厂相比,可节约标煤34.9吨/年(按照火电供电标煤耗平均305g/kWh)。25年总发电量为****725kWh,25年平均等效利用小时数为1510h。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配送中心排污系统措施后通过污****处理厂处理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分类收集,委托处置 | ||
| 承诺:**** 赵振学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赵振学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4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