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芦下村人居环境改善及设施配套项目已经由栗发改字【2025】26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及自筹。项目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山乡芦下村
2.2.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3.招标范围: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场地清表约5300平方米;**沥青路面4763.56平方米;安全护栏67.45米,路灯55盏(每隔20米1盏路灯);大垃圾桶(120L)30个,小垃圾桶(50L)300个等。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招标金额:约71.04万元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外省企业开标时须提供进赣手续;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标书代写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开标当月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且投标时无在建工程。标书代写
3.3、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及在本单位连续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5、其他要求: /
3.6、省外进赣施工单位开标时应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 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提供网上查询页截图加盖公章。标书代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1月8 日至2026年1月14日止在**市限额以下交易平台系统(http://113.****.220:9000/)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6年1月15 日 上午 10 时 00分,地点为:**省萍****开发区投发大厦A座6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项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 。标书代写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市限额以下交易平台系统(http://113.****.220:9000/)
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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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系电话: 135****3286
联系地址:**县**山乡芦下村
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188****5206
联系地址:**省**市**县杨岐乡卯田村马鞍岭1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