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24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补助资金项目(二批)项目
定标结果公示
****受****的委托,就**市2024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补助资金项目(二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2026年1月5日****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进行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定标结果公示如下:
1、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市2024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补助资金项目(二批)项目
项目编号:****
开标日期:2025年12月25日08时30分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
2、定标时间、地点、方法:
定标时间:2026年1月5日9时30分
定标地点:****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
定标方法:票决法
3、中标人信息
中标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726MA9NGEAW5J
资格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中标价:****5142.37元
工 期:60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赵彦飞 注册编号:豫241********03392
4、定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
| 序号 | 定标候选人名称 | 核查、考察、比较优势情况 |
| 1 | ******公司 | 核查通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 |
| 2 | ******公司 | 核查通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 |
| 3 | ******公司 | 核查通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 |
| 4 | **** | 核查通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 |
5、核查未通过的定标候选人名单及原因
| 序号 | 核查未通过的定标候选人名单 | 未通过原因 |
| / | / | / |
6、公示媒体及时间
本次定标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分平台)》上发布。
公示期为2026年1月6日-2026年1月8日。
7、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办法进行定标等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9、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渠道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异议受理):
招标人:****
地址:**市仲景路与**街交叉口
联系人:燕先生
联系方式:0377-****863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县五里****社区雅园小区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方式:182****5865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投诉受理):
监督机构:****建设局
地 址:**市**中路333号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377-****311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03261XQ
备 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