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与保养项目

审批
江苏-苏州-张家港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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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2600035陈洲
钱晓丹**省**市**市
张杨路蒋桥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汽车维修与保养项目****
2018版本:126-汽车、摩托车维修场所O8111-O8111-汽车修理与维护
**省**市**市 张杨路蒋桥
经度:120.585556 纬度: 31.872500****审批局(**环评审批)
2020-11-16
苏行审环评〔2020〕10286号913********2600035001Q
2021-07-28688.22
70****
913********2600035******公司
913********588391R****
913********26000352021-02-28
2021-05-242021-06-18
23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投资688.22万元,建设汽车维修与保养项目投资710万元,建设汽车维修与保养项目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维修保养小型车辆10000辆年维修保养小型车辆10000辆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车辆检查—维修保养,部分车辆进行钣金、油漆车辆检查—维修保养,部分车辆进行钣金、油漆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尾气经过15m高排气筒排放(1#、2#、3#)3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尾气经过15m高排气筒排放(1#、2#、3#)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般固废外售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处置。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废汽车零部件外售给**市****公司;废蓄电池委托****、******公司处置;废机油委托**菲****公司、**中吴****公司处置;废滤芯、废防冻液、含油手套抹布、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漆渣、委托张家****处理中心有限公司处置;废包装容器委托张家****处理中心有限公司、******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废包装容器废物代码由“900-041-49”变更为“900-249-08”;废蓄电池废物代码由“900-044-49”变更为“900-052-31”; 废活性炭废物代码由“900-041-49”变更为“900-039-49”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更新,废包装容器废物代码由“900-041-49”变更为“900-249-08”;废蓄电池废物代码由“900-044-49”变更为“900-052-31”; 废活性炭废物代码由“900-041-49”变更为“900-039-49”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3672 0.3672 0 0 0.367 0.367
0 1.29 1.29 0 0 1.29 1.29
0 0.11 0.11 0 0 0.11 0.11
0 0.015 0.015 0 0 0.015 0.015
0 0.15 0.15 0 0 0.15 0.15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0458 0.1111 0 0 0.046 0.046 /
0 0.041 0.0955 0 0 0.041 0.041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已建成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口中的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的日均排放浓度范围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的日均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B标准。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3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尾气经过15m高排气筒排放(1#、2#、3#) 《汽车维修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814-2020) 已建成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1#排气筒VOCs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23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12kg/h,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3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34kg/h;2#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3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37kg/h、VOCs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8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09kg/h,二甲苯未检出;3#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3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3kg/h、VOCs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31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12kg/h,二甲苯未检出,均符合《汽车维修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814-2020)表1标准。 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0.483mg/m3,VOCs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294mg/m3,二甲苯未检出。均符合《汽车维修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814-2020)表2标准;厂房门口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1.75mg/m3,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排放限值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厂房歌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已建成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厂界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一般固废仓库1座60平方米;危废仓库1座60平方米 一般固废仓库1座60平方米;危废仓库1座60平方米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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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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