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发改翠亨投审〔2025〕25号
****发展局关于南朗街道水生态提升及岸线整治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报来“南朗街道水生态提升及岸线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府〔2020〕86号)、《关于印发〈关于优化我区基建管理流程与加强项目审核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翠管〔2025〕103 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推动重要流域构建上下游贯通一体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大力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提升河湖生态系统健康水平,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同意建设“南朗街道水生态提升及岸线整治工程”,项目统一编号****,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中心一河,大溪、中心联河、茅龙水道。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1)水上垃圾自动收集设施建设2项、河道清淤疏浚约34460立方米;(2)拦水坝改造提升2项、临时性生态流量释放装置2项、生态流量监管设施建设1项;(3)淡水水生植被恢复补种约6750平方米、咸水水生植被恢复补种约1149平方米、河湖生物浮床建设约1840平方米;(4)大溪河下游段、中心一河上游段硬质驳岸改造提升约1559米,中心一河、中心连河、茅龙水道翠湖公园段生态驳岸改造提升约5647米,河道两岸4米宽防汛道路约8131米;(5)丰阜湖片区雨水湿地10000平方米、接驳农村道路1862平方米、智能充电桩设施提升1项、美丽河湖科普标牌系统1项、河湖沿线安全保障基础照明设施1项、中心一河下游段冲口门港池安全护栏设施约180.00米。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9428.33万元,其中其中工程费用6874.3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140.75万元、预备费用413.26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翠亨新区财政统筹解决。
五、项目单位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严格按照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投资规模和建设规模进行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初步设计确定的投资规模、建设规模不得超过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概算总投资额不得超过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估算总投资。
六、当项目概算投资(送审概算投资或审核概算投资)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估算投资的,需参照中府〔2020〕86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七、项目运营期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82.17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其中年煤炭消费量0吨,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2025年7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1号)规定标准,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项目单位在设计和建设阶段,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实现节能目标。
八、项目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完成项目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等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并与建设用地权属人协商一致后,才能动工建设。
九、项目的招标投标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十、请项目单位依据本批复编制初步设计,待审查通过后,项目概算书报我局审批。
附:**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发展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翠****管理局、****分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一、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相关规定,核准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含安装)、监理”全部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公开招标。 二、请按照规定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