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工业园区宝峰基地

审批
云南-昆明-晋宁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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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5********818008K单建国
杨永梅**省**市晋**
云****工业园****基地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云****工业园****基地
2021版本:023-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C1469-C1469-其他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
**省**市晋** 云****工业园****基地
经度:102.56592 纬度: 24.56213****保护局
2012-10-29
昆环保复〔2012〕475号****
2019-12-0315000
240****
915********818008K******公司
****0114MA6PYT574P**元烁****公司
****2301MADM702P6R2025-04-19
2025-12-092026-01-05
http://www.****.com/forum-54-1.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未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产各类调味品11632t/a(150万件/a),其中, 蘸水70万件(5500t/a); 鸡精30万件(3000t/a); 火锅底料20万件(1500t/a); 下饭菜30万件(1632t/a);产各类调味品13132t/a, 其中, 蘸水70万件(5500t/a); 鸡精30万件(3000t/a); 火锅底料20万件(1500t/a); 下饭菜30万件(1632t/a); 味精1500t/a(味精不生产,仅进行包装)
产品种类增加“味精”,味精不生产,仅进行包装,生产过程不产生废水、废气等污染物,仅产生少量废弃包装材料,产生量较少,且产生废气包装材料委托****回收利用,不排放,产能+1500t/a,产能增大约11%;产能增加未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对环境影响不变。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建成后主要产品为蘸水、鸡精和火锅底料(下饭菜),年产量为150万件。其中,生产工艺及产能如下, 蘸水:领料--炒制--粉碎--配料--包装--灭菌--检验入库;产能:70万件/a(5500t/a)。 鸡精:领料--配料搅拌--造粒--烘干--包装--灭菌--检验入库;产能:30万件/a(3000t/a)。 火锅底料:领料--粉碎--配料搅拌--拌合--冷却、包装--灭菌--检验入库;产能:20万件/a(1500t/a)。 下饭菜:领料--粉碎--配料搅拌--拌合--冷却、包装--灭菌--检验入库;产能30万件/a(1632t/a)。项目建成后主要产品为蘸水、鸡精、火锅底料(下饭菜)和味精,年产量为150万件。其中,生产工艺及产能如下, 蘸水:领料--炒制--粉碎--配料--包装--灭菌--检验入库;产能:70万件/a(5500t/a)。 鸡精:领料--配料搅拌--造粒--烘干--包装--灭菌--检验入库;产能:30万件/a(3000t/a)。 火锅底料:领料--粉碎--配料搅拌--拌合--冷却、包装--灭菌--检验入库;产能:20万件/a(1500t/a)。 下饭菜:领料--粉碎--配料搅拌--拌合--冷却、包装--灭菌--检验入库;产能30万件/a(1632t/a)。 味精(项目区内味精仅包装,不进行味精生产):味精(外包生产)--包装--灭菌--检验入库;产能:1500t/a。
新增1个产品(味精),由****生产线仅进行包装,不进行味精生产,味精生产过程不产生废气和废水污染物。且产生废气包装材料委托****回收利用,不排放。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废气: (1)蘸水生产辣椒粉碎、配料(炒制)过程异味、粉尘;火锅底料辣椒粉碎、配料过程产生异味、粉尘;鸡精烘干(制粒)过程产生颗粒物经“集气罩+布袋除尘”收集处理后通过综合车间1根15高排气筒排放。 (2)火锅底料生产拌合过程产生油烟、异味经“集气罩+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综合车间统一的一根15m排气筒排放。 (3)鸡精生产燃气热风炉产生废气(颗粒物、NOx、SO2)经8米高的排气管排气筒排放。 (4)下饭菜生产车间粉碎、配料过程产生异味、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下饭菜车间统一的1根15m排气筒排放。 (5)下饭菜车间拌合过程产生油烟、异味经“集气罩+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经下饭菜车间统一的1根15m排气筒排放。 (6)食堂油烟设置油烟净化设施,通过楼顶1.5m外排,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7)蘸水生产线:香料碾碎颗粒物无组织排放于车间。 (8)蘸水生产线:辣椒筛选过程产生粉尘无组织排放于车间内。 (9)火锅底料(下饭菜)生产线:香料碾碎产生颗粒物无组织排放于车间。 2.废水 ①排水体制:间接排放,雨污分流; ②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办公废水和住宿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统一汇入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深度处理达标后,部分用于厂区旱季绿化回用,雨季部分外排; ③生产废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入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深度处理达标后,部分用于厂区旱季绿化回用,雨季部分外排。。 3、噪声:厂房隔声、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噪声设备、高噪设备设专用机房。 4、土壤/地下水:厂区地面硬化,不产生危险废物等。 5、固体废物 ①废弃蘸水干料、废弃鸡精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②废弃火锅底料、废弃下饭菜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③****公司回收利用; ④餐饮垃圾严格按照《**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执行,其余垃圾分类收集、定点堆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及时清运。 6、事故废水措施 污水治理设施主要有:化粪池2个(40m3和25m3);隔油池1个(15m3****处理站。1.废气: (1.1)DA001(蘸水车间排放口):蘸水车间辣椒粉碎(辣椒筛选)和配料(炒制)等工序产生废气(颗粒物、异味)经“集气罩+去油烟尘异味净化系统(水沫除尘(喷淋塔)+动能波除异味设施)”处理后通过DA001(15m)排放。 (1.2)DA001(蘸水车间排放口):由于火锅底料(下饭菜)用辣椒的粉碎统一到蘸水车间进行粉碎和配料,因此火锅底料辣椒粉碎、配料过程产生细微辣椒颗粒物经蘸水车间“集气罩+烟尘异味净化系统(水沫除尘(喷淋塔)+动能波除异味设施)”处理后通过DA001(15m)排放。 (1.3)DA004(鸡精车间排放口):鸡精车间造粒(烘干)过程产生废气(颗粒物)经“设备密闭收集+双联旋风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4(15m)排放。 (2)DA003(火锅底料、下饭菜车间排放口):火锅底料(下饭菜)车间的火锅底料或下饭菜炒制工序炒锅(6个)产生废气(油烟)经“油烟罩+油烟净化处理器(等离子交换处理设施,6套)”处理后通过DA003排放。排气筒高度15米; (3)DA005(热风炉排放口):鸡精车间热风炉天然气燃烧后废气(颗粒物、NOx、SO2)通过DA005排放。排气筒高度8米。 (4)由于下饭菜生产工艺与火锅底料生产工艺相似,合并至火锅底料车间生产,不再单独设置下饭菜生产车间,因此下饭菜拌合过程产生油烟经“油烟罩+油烟净化处理器”处理后通过DA003(15m)排放。 (5)DA002(蘸水车间燃气燃烧排放口):蘸水车间天然气炒锅燃气燃烧供热废气(颗粒物、NOx、SO2)通过DA002排放。 (6)食堂油烟设置油烟净化设施,通过楼顶外排,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7)蘸水生产线:香料碾碎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于车间。 (8)蘸水生产线:辣椒筛选过程产生粉尘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于车间内。 (9)火锅底料(下饭菜)生产线:香料碾碎产生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于车间。 2.废水 ①排水体制:间接排放,雨污分流; ②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办公废水和住宿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统一汇入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于绿化,剩余部分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排入宝峰水质净化厂; ③生产废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预处****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绿化,剩余部分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处理厂。。 3、噪声:生产工艺设备全部安装于车间内部,振动设备设减振基座,高噪公辅设备设专用机房,布局合理,厂房墙体采用钢筋混凝土浇筑,采用隔音玻璃采光。 4、土壤/地下水:厂区地面硬化,不产生危险废物等 5、固体废物 ①废弃蘸水干料、废弃鸡精、废弃火锅底料、废弃下饭菜和废弃包装材料委托**祥韵洁****公司清运,固废处置率达100%; ②餐饮垃圾严格按照《**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执行,委托******公司**处置; ③其余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点堆放,委托**祥韵洁****公司定期及时清运。 6、事故废水措施 污水治理设施主要有:化粪池2个(40m3和25m3);隔油池1个(15m3****处理站。
1.废气: ①因生产布局调整,蘸水车间迁至原“下饭菜车间”,而下饭菜生产线已并入火锅底料车间,不再单独设车间。因此,原环评中计划将蘸水与火锅底料(含下饭菜)生产过程中的辣椒粉碎、配料(炒制)工序产生的异味、粉尘,以及鸡精烘干(制粒)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合并处理排放的方案已不可行。现调整为分别处理和排放: A.蘸水、火锅底料(下饭菜)的辣椒粉碎与配料废气经“集气罩+烟尘异味净化系统”处理后,通过DA001排气筒(15米高)排放; B.鸡精车间造粒(烘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密闭收集+双联旋风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4排气筒(15m)排放; ②治理工艺变化:A、蘸水、火锅底料(下饭菜)的辣椒粉碎与配料废气治理工艺由“布袋除尘”优化升级为“集气罩+去烟尘异味净化系统(水沫除尘(喷淋塔)+动能波除异味设施)”,强化处理,治理设施处理效率增加;B、鸡精车间造粒(烘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由“布袋除尘器”变为“双联旋风除尘器”; ③蘸水、火锅底料(下饭菜)的香料碾碎及辣椒筛选环节无组织废气增加治理设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量。 ④根据生态环境部2025年9月15日关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提到‘废气主要排放口’如何确定”的回复,以及依据项目排污许可证,本项目无废气主要排放口,因此不涉及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情况。 2、废水: 废水治理设施及排放方式未变化。 3、噪声:未变动。 4、土壤/地下水:未变动 5、固体废物:未变动。 6、事故废水措施:未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含磷洗涤用品及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餐饮具。 二、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为:废水1.1万吨/年、CODcr0.6吨/年、氨氮0.06吨/年、磷酸盐0.006吨/年、动植物油0.011吨/年。废气104.4万标立方米/年、二氧化硫0.03吨/年、氮氧化物0.146吨/年、粉尘0.68吨/年。 三、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有关规定,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十****环保局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因施工工艺需要夜间连续作业的,施工单位必须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环保局登记备案,于连续施工之日3天前公告附近居民和单位。 四、《报告表》应当作为项目环境保护设计、建设及运行管理的依据,项目应认真落实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环保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严格遵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项目竣工后,经我局批准方可投入试运行。试运行三个月内须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进行验收监测,环保设施经我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五、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变动的,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自本批复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依法到发改、国土、规划、住建、水务、滇管等部门办理其它相关手续。项目于2012年底开始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由于历史原因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未开张生产,2022年方才完善手续,并对部分环保设施进行优化,项目已在批复之日起五年内开工建设。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其他未变化,且均满足环评要求。
项目于2012年底开始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由于历史原因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未开张生产,2022年方才完善手续,并对部分环保设施进行优化,项目已在批复之日起五年内开工建设。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1.2 0.7 0 0 1.2 1.2
0 0.65 5.14 0 0 0.65 0.65
0 0.054 0.23 0 0 0.054 0.054
0 0.006 0.06 0 0 0.006 0.006
0 0 0 0 0 0 0
0 9602.12 104.4 0 0 9602.12 9602.12 /
0 0.019 0.03 0 0 0.019 0.019 /
0 0.07 0.146 0 0 0.07 0.07 /
0 0.454 0.68 0 0 0.454 0.454 /
0 0.0546 0 0 0 0.055 0.055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隔油池、化粪池、污水处理站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5301/T49-2021)表1****园区污水管网,****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即,pH6-9、CODcr≤500mg/L、SS≤400mg/L、BOD5≤300mg/L、氨氮≤25mg/L、总磷≤7mg/L、动植物油≤100mg/L ①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排水体制; ②综合废水:现状园区管网已经接通宝峰水质净化厂,因此项目产生的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处理站深度处理,部分回用于绿化,部分外排市政管网。回用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城市杂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限值要求后回用于绿化,外排废水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5301/T49-2021)表1****园区污水管网,****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 根据2025年9月8日—2025年9月9日监测结果,项目废水总排口(DW001)废水水质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5301/T49-2021)表1标准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DA001(蘸水车间排放口):蘸水车间辣椒粉碎(辣椒筛选)和配料(炒制)等工序产生废气(颗粒物、异味)经“集气罩+去油烟尘异味净化系统(水沫除尘(喷淋塔)+动能波除异味设施)”处理后通过DA001(15m)排放 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二排放限值要求,即,颗粒物≤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异味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要求,即,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DA001(蘸水车间排放口):蘸水车间辣椒粉碎(辣椒筛选)和配料(炒制)等工序产生废气(颗粒物、异味)经“集气罩+去油烟尘异味净化系统(水沫除尘(喷淋塔)+动能波除异味设施)”处理后通过DA001(15m)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二排放限值要求,即,颗粒物≤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异味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要求,即,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根据2025年9月8日—2025年9月9日监测结果:①DA001(蘸水车间排放口):蘸水车间辣椒粉碎(辣椒筛选)和炒制(炒锅配制过程废气、冷却机的废气)等工序产生废气(颗粒物、异味)经“集气罩+去油烟尘异味净化系统(水沫除尘(喷淋塔)+动能波除异味设施)”处理后通过DA001排放(高度15m),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二排放限值要求;异味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要求
2 DA002(蘸水车间燃气燃烧排放口):蘸水车间天然气炒锅燃气燃烧供热废气(颗粒物、NOx、SO2)通过DA002排放,排气筒高度15米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即,颗粒物≤120mg/m3,排放速率3.5kg/h、NOx≤240mg/m3,排放速率0.77kg/h、SO2≤550mg/m3,排放速率2.6kg/h DA001(蘸水车间排放口):蘸水车间辣椒粉碎(辣椒筛选)和炒制(炒锅配制过程废气、冷却机的废气)等工序产生废气(颗粒物、异味)经“集气罩+去油烟尘异味净化系统(水沫除尘(喷淋塔)+动能波除异味设施)”处理后通过DA001排放(高度15m),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二排放限值要求;异味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要求 根据2025年9月8日—2025年9月9日监测结果:DA002(蘸水车间燃气燃烧排放口):蘸水车间天然气炒锅燃气燃烧供热废气(颗粒物、NOx、SO2)通过DA002排放,排气筒高度15米。达到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
3 DA003(火锅底料、下饭菜车间排放口):火锅底料(下饭菜)车间的火锅底料或下饭菜炒制工序炒锅(6个)产生废气(油烟、非甲烷总烃)经“油烟罩+油烟净化处理器”处理后排放 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大型标准要求,即,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85%;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即,非甲烷总烃120mg/m3,排放速率10kg/h DA003(火锅底料、下饭菜车间排放口):火锅底料(下饭菜)车间的火锅底料或下饭菜炒制工序炒锅(6个)产生废气(油烟、非甲烷总烃)经“油烟罩+油烟净化处理器”处理后,油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排放 根据2025年9月8日—2025年9月9日监测结果:火锅底料(下饭菜)车间的火锅底料或下饭菜炒制工序炒锅(6个)产生废气(油烟、非甲烷总烃)经“油烟罩+油烟净化处理器”处理后,油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同时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认证中心出具的《YXY-YJ型静电光解复合式餐饮业油烟净化设备监测报告》,油烟去除效率≥90%,因此油烟达到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大型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DA003(15m)排放
4 DA004(鸡精车间排放口):鸡精车间造粒过程产生废气(颗粒物)经“设备密闭+双联旋风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4排放 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即,颗粒物≤120mg/m3,排放速率3.5kg/h DA004(鸡精车间排放口):鸡精车间造粒过程产生废气(颗粒物)经“设备密闭+双联旋风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DA004排放 根据2025年9月8日—2025年9月9日监测结果:鸡精车间造粒过程产生废气(颗粒物)经“设备密闭+双联旋风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DA004排放
5 DA005(热风炉排放口):鸡精车间热风炉天然气燃烧后废气(颗粒物、NOx、SO2)通过DA005(8m)排放 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排放限值,即,颗粒物≤20mg/m3,SO2≤50mg/m3,NOx≤200mg/m3 鸡精车间热风炉天然气燃烧后废气(颗粒物、NOx、SO2)通过DA005(8m)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排放限值 根据2025年9月8日—2025年9月9日监测结果:鸡精车间热风炉天然气燃烧后废气(颗粒物、NOx、SO2)通过DA005(8m)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排放限值
6 食堂油烟:油烟净化设施 执行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表2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小型标准要求,即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60%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执行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表2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小型标准要求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认证中心出具的《YXY-YJ型静电光解复合式餐饮业油烟净化设备检测报告》,油烟去除效率≥90%。满足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要求
7 无组织废气:①蘸水生产线香料碾碎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于车间。 ②辣椒筛选过程产生粉尘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于车间内。 ③火锅底料(下饭菜)生产线香料碾碎产生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于车间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周界外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颗粒物≤1.0mg/m3、非甲烷总烃≤4.0mg/m3;厂界无组织排放硫化氢、氨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即硫化氢≤0.06mg/m3,氨≤1.5mg/m3,臭气浓度≤20(无量纲) 无组织废气:①蘸水生产线香料碾碎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于车间。 ②辣椒筛选过程产生粉尘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于车间内。 ③火锅底料(下饭菜)生产线香料碾碎产生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于车间 根据2025年9月8日—2025年9月9日监测结果,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周界外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颗粒物≤1.0mg/m3、非甲烷总烃≤4.0mg/m3;厂界无组织排放硫化氢、氨和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即硫化氢≤0.06mg/m3,氨≤1.5mg/m3,臭气浓度≤20(无量纲)。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项目固定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项目选用高效、优质、低噪声的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震以及墙壁隔声等措施 南面临进宝路一侧执行GB12348 - 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即:昼间≤70dB、夜间≤55dB;其他区域执行GB12348 - 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即:昼间≤65dB、夜间≤55dB 项目固定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项目选用高效、优质、低噪声的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震以及墙壁隔声等措施 根据2025年9月8日—2025年9月9日监测结果,项目本项目南面临进宝路一侧达到GB12348 - 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即:昼间≤70dB、夜间≤55dB;其他区域达到GB12348 - 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即:昼间≤65dB、夜间≤55dB。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固体废物 ①废弃蘸水干料、废弃鸡精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②废弃火锅底料、废弃下饭菜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③****公司回收利用; ④餐饮垃圾严格按照《**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执行,其余垃圾分类收集、定点堆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及时清运。 固体废物 ①废弃蘸水干料、废弃鸡精、废弃火锅底料、废弃下饭菜和废弃包装材料委托**祥韵洁****公司清运,固废处置率达100%; ②餐饮垃圾严格按照《**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执行,委托******公司**处置; ③其余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点堆放,委托**祥韵洁****公司定期及时清运。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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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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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大学编制的《****年产各类调味品150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工业园区宝峰片区。项目净用地面积59333.12m2,建筑面积57994.56m2。项目建设内容为1栋1层的综合生产车间、1栋1层的下饭菜生产车间、1栋1层的原料车间、1栋1层的下饭菜原料车间、1栋2层综合楼、2栋6层综合楼、1栋3层综合楼,并配套建设总配电室、污水处理站等。项目建成后,年产蘸水、鸡精、火锅底料和下饭菜150万件。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1万元。 根据《报告表》所述工程内容、规模、功能以及环保对策措施,同意《报告表》结论。 二、项目应建立完善的“雨污分流”排水系统,食堂餐饮及车间产生的含油废水应经隔油沉渣预处理。规范设置排污口,并设立明显标志。 严格执行《**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项目建成后,****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时,废水经处理水质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即:CODcr≤500mg/L、SS≤400mg/L、动植物油≤100mg/L和CJ3082-1999《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标准,即:氨氮≤35mg/L、磷酸盐(以磷计)≤8mg/L****处理厂处理。 项目建成后,如****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时,废水经处理水质应达到GB18918-2002《****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即:CODcr≤50mg/L、SS≤10mg/L、动植物油≤1mg/L、氨氮≤5mg/L、总磷(以磷计)≤0.5mg/L、动植物油≤1mg/L后方可外排。 施工现场应设置拦水、截水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应采取沉淀等处理措施。禁止施工废水未经处理排入周围地表水体。 三、厨房、综合生产车间、下饭菜生产车间等应使用清洁能源,油烟须经净化处理,外排烟气应符合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的规定,即:允许排放浓度≤2.0mg/m3,排放高度参照该标准执行。 鸡精生产中使用的热风炉外排废气符合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Ⅱ时段标准,即:SO2≤100mg/m3;NOx≤400mg/m3,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8米。 垃圾收集系统、污水处理设施等易产生异味的设施应合理布局,并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臭气浓度符合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要求,即:有组织排放≤2000(无量纲),无组织排放≤20(无量纲)。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施工时产生的扬尘和施工机械排放的燃油烟气,施工现场、运输车辆应采取有效的防治扬尘措施,排放的废气应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即: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1.0mg/m3,减少对环境敏感点的扬尘污染。 四、中水处理设施等产生噪声的设备及场所应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加强车辆进出管理,设立禁鸣标志,使噪声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区标准,即: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靠交通主干道一侧执行4a类标准,即: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 建设过程中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做到文明施工,严格控制各类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使用商品混凝土,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GB12523-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禁止中午(12:00至14:00)夜间(22:00至次日6:00)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 五、废火锅底料、废下饭菜等应妥善收集,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应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施工产生的建筑固体废弃物应分类收集,综合利用,不得随意倾倒。 六、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含磷洗涤用品及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餐饮具。 七、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为:废水1.1万吨/年、CODcr0.6吨/年、氨氮0.06吨/年、磷酸盐0.006吨/年、动植物油0.011吨/年。废气104.4万标立方米/年、二氧化硫0.03吨/年、氮氧化物0.146吨/年、粉尘0.68吨/年。 八、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有关规定,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十****环保局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因施工工艺需要夜间连续作业的,施工单位必须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环保局登记备案,于连续施工之日3天前公告附近居民和单位。 九、《报告表》应当作为项目环境保护设计、建设及运行管理的依据,项目应认真落实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环保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严格遵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项目竣工后,经我局批准方可投入试运行。试运行三个月内须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进行验收监测,环保设施经我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十、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变动的,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自本批复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十一、依法到发改、国土、规划、住建、水务、滇管等部门办理其它相关手续。一、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工业园区宝峰片区。项目净用地面积59333.12m2,建筑面积57994.56m2。项目建设内容为1栋1层的综合生产车间、1栋1层的蘸水车间(原“下饭菜生产车间”)、1栋1层的1#原料车间(原“原料车间”)、1栋1层的成品库(原“下饭菜原料车间”)、1栋2层综合楼、2栋6层综合楼、1栋3层综合楼,并配套建设总配电室、污水处理站等。项目建成后,年产蘸水、鸡精、火锅底料、下饭菜13132t/a。 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6%; 二、①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排水体制; ②综合废水:现状园区管网已经接通宝峰水质净化厂,因此项目产生的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处理站深度处理,部分回用于绿化,部分外排市政管网,****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 回用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城市杂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限值要求后回用于绿化; 外排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5301/T49-2021)表1标准。 ③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环评施工措施开展,且建设期间未发生投诉及污染事件。 三、 ①项目使用的燃料为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 ②食堂油烟设置油烟净化设施,通过楼顶外排,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③火锅底料(下饭菜)车间的火锅底料或下饭菜炒制工序炒锅(6个)产生废气经“油烟罩+油烟净化处理器”处理后,油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大型标准要求即:允许排放浓度≤2.0mg/m3;非甲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DA003排放,即非甲烷总烃≤120mg/m3。 ④鸡精车间热风炉天然气燃烧后废气通过DA005(8m)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排放限值;即,颗粒物≤20mg/m3,SO2≤50mg/m3,NOx≤200mg/m3。 ⑤垃****处理站等产生异味(H2S、NH3和臭气浓度)通过绿化带隔离等吸收后呈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要求,即:臭气浓度≤20(无量纲)、硫化氢≤0.06mg/m3、氨气≤1.5mg/m3。 ⑥辣椒粉碎(辣椒筛选)和配料(炒制)等工序产生废气(颗粒物、异味)经“集气罩+去油烟尘异味净化系统(水沫除尘(喷淋塔)+动能波除异味设施)”处理后通过DA001排放(高度15m),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二排放限值要求,即,颗粒物≤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异味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要求,即,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⑦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环评施工措施开展,且建设期间未发生投诉及污染事件。 四、 ①中水处理设施等产生噪声的设备及场所采取隔声降噪措施,车辆进出管理,设立禁鸣标志,使噪声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区标准,即: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南面临进宝路一侧30m执行4类标准,即: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 ②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环评施工措施开展,且建设期间未发生投诉及污染事件。 五、住宿办公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祥韵洁****公司进行清运处置,处置率100%;餐饮垃圾委托******公司清运处置;废弃蘸水和废弃鸡精交由**祥韵洁****公司进行清运处置,处置率100%;废弃火锅底料、废弃下饭菜**祥韵洁****公司进行清运处置,处置率100%;废包装袋、废包装瓶废品**祥韵洁****公司进行清运处置,处置率100%。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环评施工措施开展,且建设期间未发生投诉及污染事件。 六、项目使用燃料为天然气,未使用含磷洗涤用品及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餐饮具。 七、 (1)有组织废气实际排放量: 废气量:9602.12万m3/a,颗粒物:0.454t/a;SO2:0.019t/a;NOx:0.07t/a;非甲烷总烃:0.0564t/a。 (2)废水实际排放总量: 由于项目现状废水可纳入宝峰水质净化厂处理,因此排放总量指标参照环评中的远期(间接排放)总量指标执行。废水量:12000t/a。CODcr:0.65 t/a;NH3-N:0.054/a;总磷:0.006 t/a,动植物油0.008t/a。 八、①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环评施工措施开展,且建设期间未发生投诉及污染事件。 ②《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已被“《中华人民**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 年 6 月 5 日起施行)”替代。 九、①项目环境保护设计、建设及运行管理的依据,项目应认真落实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环保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②项目严格按照《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对“竣工日期”和“调试时间”进行公示,并在调试期间开展验收监测。 十、①根据前文分析,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可开展验收,无需重新办理环评手续; ②2012年底,********管理委员会签订了入园投资合同书,开始建设项目,项目主要工程建设完成拟启动项目时,因历史遗留问题未按时取得不动产权证,导致其他手续无法按时完成,项目未正式投入生产运行,截至2022年7月方才完善手续正式启动项目,因此项目从建厂至今未投入生产。环保手续办理情况如下: 于2012年10月29日取得项目环评批复; 于2019年12月3日,建设单位首次办理并取得排污许可证; 于2022年11月21日办理完成了排污许可证延续; 于2025年7月21日变更排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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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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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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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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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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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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