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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3334725 | 建设单位法人:裘华 |
| 李浩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县兴武路和莲武路交叉以北 |
| **公交莲武路枢纽站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18版本:123-****基地、公交枢纽、大型停车场、机动车检测场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G5449-G5449-其他道路运输辅助活动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县兴武路和莲武路交叉以北 |
| 经度:115.95528 纬度: 28.53991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7-06-12 |
| 南环评字〔2017〕9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4-12-1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0 |
| 5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3334725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3334725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21MA394BDD1Q | 竣工时间:2021-06-1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1-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2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128bFtni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占地面积31.78亩,建筑面积10660m2,主要有修理车间、运调中心、停车场等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占地面积23亩,设置修理车间、运调中心、停车场等 |
| 由于实际用地情况变动,导致场地变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属其他道路运输辅助活动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县八一乡兴武路和莲武路交叉以北,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15°57'18.67",北纬:28°32'22.96"。项目占地面积31.78亩,建筑面积10660m2,主要有修理车间、运调中心、停车场等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属其他道路运输辅助活动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县八一乡兴武路和莲武路交叉以北,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15°57'18.67",北纬:28°32'22.96"。项目占地面积23亩,设置修理车间、运调中心、停车场等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无组织排放汽车尾气应满足《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V阶段)》(GB14762-2008)第IV阶段标准。 2、水污染防治要求。应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地面冲洗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一同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01)要求后外排,最终排入**山溪。 3、严格落实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加强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减震、隔振、消声等措施,以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必须分别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和4类标准 4、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及综合利用。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废空气滤芯统一收集外售,隔油池废油、维修间产生的废机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堆场的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废暂存库应密闭,防风、防雨、防晒,地面防腐防渗,并符合《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清单的相关要求。 5、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为防止地下水和土壤受到污染,维修车间、污水处理设施的地面均进行水泥硬化,并作防腐防渗处理。 6、排污口规范化。按照国家环保部要求规范排污口建设,设置各类排污口标识。 7、总量控制要求。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满足以下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即:化学需氧量≤0.104吨/年,氨氮≤0.017 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1、已落实,项目公交汽车均为新能源车辆,因此汽车尾气影响很小。 2、已落实,采取雨污分流制,项目车间主要进行清扫,不冲洗,无冲洗废水产生。项目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然后通过地埋****设备处理后达《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01)要求后排入附近沟渠最终汇入**山溪。 3、已落实,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减震、隔声、吸音等措施,确保项目产生的噪声不影响周边环境。 4、已落实,按照“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安全处置”的要求,规范危险废物收集和暂存设施,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定期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理;废空气滤芯等统一收集回收利用;项目不设隔油池,无废油产生;****填埋场处理,避免二次污染。 5、已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6、已落实,已按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标识。 7、已落实,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重新办理环评审批要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时,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向我局申请办理环境保护审批手续。若自批复之日起超过5年方动工,必须向我局申请重新办理环境保护审批手续, 2、违法追究。对已批复的各项环境保护事项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日常环保监管。****大队负责对该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监督企业认真执行“三同时”制度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实际建设不属于重新办理环评审批要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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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 《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877-2011) | 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总排口中pH的范围值为8.4-8.7,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石油类、LAS最大日均浓度值分为:20mg/L、7mg/L、16mg/L、0.284mg/L、0.48mg/L、0.133mg/L,均达到《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877-2011)表2中直接排放限值要求 |
| 1 | 加强通风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加强通风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390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49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
| 1 | 隔声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隔声减振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东、西、北外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5.3dB(A),达到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厂界南外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9.0dB(A),均达到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 |
| 1 | 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及综合利用。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废弃空气滤芯统一收集外售,隔油池废油、维修间产生的废机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堆场的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废暂存库应密闭,防风、防雨、防晒,地面防腐防渗,并符合《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清单的相关要求 | 按照“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安全处置”的要求,规范危险废物收集和暂存设施,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定期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理;废空气滤芯等统一收集回收利用;项目不设隔油池,无废油产生;****填埋场处理,避免二次污染。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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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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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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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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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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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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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